1992年,我们县卫生系统招收一批在编职工,这也是卫生系统的最后一批招工。 条件是,本乡镇工作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企业工作的家属。 其家属招工后在本乡镇卫生院工作。 之所以出台这个政策,是因为,乡镇领导干部调动太频繁,家属在乡镇卫生院工作,领导干部调动的时候,家属可以一起调动。 当时的企业已经不景气了,出台这个政策,也有照顾领导干部的意思。 这一政策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 分到我们医院的有5、6个人,只有一个是武装部长的老婆,勉强算副科级,其他人都不是。 其中有一个是副乡长的小姨子,是带他姐家孩子的,孩子带大了,她姐夫给他安排的这个工作。 有一个他婆婆是村子里的妇女主任,妇女主任和乡里某主要领导干部关系好,她婆婆帮找的工作。 还有一个她父亲在乡政府是一般干部,她父亲利用关系安排的。 现在,这些人大多都退休了,有中级职称退休的,也有高级职称退休的。养老金至少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