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人员上班途中心梗死亡 发病前一直用微信处理工作,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相约去看海 2025-11-12 09:37:39

民政局工作人员上班途中心梗死亡 发病前一直用微信处理工作,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现在这班儿上的,活儿是干不完的”。辽宁辽阳有位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史先生,去年7月17号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六点刚过,人还没踏进单位大门呢,就在取车准备上班的路上,突发心梗人没了。临走前那二十多分钟,手机微信还叮咚响着,正回复领导工作安排、跟同事沟通事儿呢。可这事儿到了人社局那儿,愣是给打了个“不算工伤”。 为啥?人说啦,你这是发生在“上班途中”,不是法律条文里白纸黑字规定的“工作岗位”上。听着好像有点道理是吧?可您仔细琢磨琢磨,现在咱们这干活儿,还分啥上班下班、单位家里吗?微信一响,管你是在被窝里还是在饭桌上,活儿就得安排上!这不就是咱很多人的日常嘛。 好在法院这回给说了句公道话。一审、二审法院都判了,让人社局把那《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收回去,重审! 法院看得明白:现如今干活儿,不能死盯着固定的上班时间和办公室那四堵墙。像史先生这种,上班前就用微信处理工作,而且看样子是常态,那这段时间、这状态,就得算作是工作和岗位的合理延伸。人社局压根没仔细查史先生平时是不是也经常下班后这么干活儿,就草率下了结论,那不行。 这事儿听着是不是挺耳熟?崔丽丽醉酒被老板强奸不也认定工伤了吗?道理是一样的:只要你干的是工作的事,形成了常态,甭管你人在哪儿,法律的天平就该往劳动者这边倾斜倾斜。 所以啊,这事儿给咱提了个醒。咱们打工人在卖力干活的同时,也得留个心眼儿。那些下班后、上班前通过手机处理的活儿,该留痕的留个痕,比如微信聊天记录啥的,关键时刻能顶大用。也别总觉得“随时响应”是敬业,公司可能还偷着乐呢,但咱的身体要是熬垮了,吃亏的还是自己和家人。法律在慢慢跟上这“微信办公”的时代,咱自己更得学会护着自己个儿。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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