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王菲给李健打电话:“我想在春晚唱你的《传奇》,可以吗?”李健爽快答应:“随便唱。”结果不久后,王菲被告上法庭,索赔350万。不仅王菲傻了眼,李健也懵了。最后王菲赔偿了2250元。 当时的李健刚刚从组合单飞,创作道路并不顺利。《传奇》写成时,他对音乐抱着很纯粹的理想,却迟迟得不到市场回应,最后只好在与公司签约时将歌曲版权交出去,并未想到这笔交易会成为多年后纠纷的源头。 王菲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被歌词里的寂寥与深情打动,觉得它与自己的气质高度契合,春晚那通电话便自然而然发生。 春晚当晚,她站在聚光灯下唱完《传奇》,空灵嗓音和歌曲意境紧紧扣在一起,很快让这首歌火遍街头巷尾,成为无数人口中的经典。 可就在所有人沉浸在余韵中的时候,一纸诉状悄然送到王菲手中,她被一家掌握《传奇》版权的公司以未经授权使用歌曲为由告上法庭,索赔数额高达数百万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官司,王菲一头雾水,只能第一时间向李健求证。李健翻看早年的合同,才发现自己当年和老孙文化公司签约时,合同里早已写明《传奇》的部分版权归属,对方以此为依据提出索赔。 看到好朋友卷入风波,他既自责又愤怒,主动在公开场合解释事情起因,强调王菲只是基于词曲作者的允许演唱,不应被简单视作恶意侵权。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双方围绕演唱会次数、歌曲在商演中的使用、具体收益等细节展开拉锯。公司坚持认为,王菲在多场个人演唱会上反复演唱《传奇》,属于借名曲牟利,理应支付高额赔偿;王菲团队则不否认需要尊重版权,只是无法接受动辄上百万的索赔数字。 法院经过多轮调查,最终认定王菲在十场演唱会中未经完整授权演唱《传奇》,构成侵权,但根据实际可证实的收益计算,赔偿金额只有二千二百五十元,同时公司一方还要承担巨额诉讼费用。 这个判决结果让外界大跌眼镜,一边是气势汹汹的高额索赔,一边是远不及预期的小额赔偿,舆论很快从“王菲侵权”转向“版权维权的边界究竟在哪里”的讨论。有人认为权利人维护利益理所当然,也有人质疑如果把维权变成逐利工具,反而容易消耗社会对版权保护的理解和支持。 在整个风波中,三方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公司坚持站在法律条款一侧,把每一次公开演唱都换算成经济账,试图用诉讼把隐形收益变成可见数字。 王菲则选择尊重判决,承认程序上的疏忽,却始终保持克制,很少在公众场合为自己辩解,只是在有限的表达中强调,唱这首歌完全出于对作品的喜爱和对创作者的信任。 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健的姿态。虽然他早已不再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却始终把自己放在创作者的位置上思考问题。他既在第一时间替王菲说话,告诉大众不要把矛头对准演唱者,又借这件事提醒自己,要在理想与规则之间学会更谨慎地处理版权。 他多次表示,真正让他在意的,是歌曲能否被更多人听到、在别人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而不是因为多几笔授权费而斤斤计较。 这场官司并没有拆散两人的友谊,反而让他们都更清楚地意识到,音乐的自由流动需要建立在清晰的权利边界之上。王菲继续在舞台上寻找适合自己的作品,李健继续默默写歌,他们在各自的道路上前行,偶尔回望那首《传奇》,既看到高光时刻,也看到法律条文和合同细节投下的阴影。 多年之后,再提起这场风波,人们记住的依旧是那句熟悉的旋律,而不是法庭上的数字。版权保护让创作有了安全感,但只有在尊重创作者、演唱者和听众三方感受的前提下,它才能真正为音乐保驾护航。 一首歌从创作到走红,再到卷入纠纷,留下的不只是教训,更是一代乐迷共同的记忆,这或许正是《传奇》之所以配得上这个名字的原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