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很及时:明显属于不当,已经安排整改!1.上网裁判文书需要隐名的对象是当事人及

小议热点国事 2026-01-08 03:00:00

回应很及时:明显属于不当,已经安排整改!1.上网裁判文书需要隐名的对象是当事人及其当事人的信息,而不是法官。2.案号作为区分案件类型、次序的重要标识,也应当保留。3.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的做法,估计是实际操作过程中理解错误,据说已经开始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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