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案一审宣判,肇事司机廖某宇因以危险方法危害

案影追踪录 2026-01-10 20:20:23

2026年1月9日,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案一审宣判,肇事司机廖某宇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判死缓,受害人家属明确将申请抗诉。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细节,从四个参考角度展开专业解读如下: 1. 抗诉流程科普:此案中家属申请抗诉需遵循严格的法定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害人家属需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明确阐述不服判决的理由,比如对被告人犯罪心态认定不当、量刑过轻等。检察院收到申请后,要在5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若检察院决定抗诉,案件将移送至江西高院进入二审程序,这是此案启动二审的关键路径之一。 2. 罪名量刑较为恰当:法院认定廖某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判处死缓,符合法律逻辑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从罪名来看,廖某宇在晚高峰主干道以3倍限速行驶,其行为的危险性堪比驾车冲撞人群,主观上是明知会引发严重后果却放任其发生的间接故意,这与交通肇事罪的过失心态有本质区别,定以此罪而非最高仅判7年的交通肇事罪,是对其行为危害性的精准界定。从量刑来看,该罪致人死亡的可处死刑,而法院考虑到他撞击前有紧急避让动作,主观恶性区别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既严惩了犯罪,也体现了司法审慎。 3. 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此案中自首是廖某宇获死缓的重要从轻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自首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认定需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主要罪行两个条件。廖某宇案发后主动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不过该从轻情节并非无底线,法院会结合罪行轻重综合考量,本案中其造成三人死亡的后果极其严重,所以自首仅使其获得死缓的从宽处理,而非更大幅度的量刑减免。 4. 此案改判的可能性:此案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较低,但存在通过检察院抗诉推动改判的极小路径。一方面,被告人上诉不会加重刑罚,若廖某宇上诉,二审最多维持原判或减轻刑罚,绝无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另一方面,若检察院抗诉,需满足严苛条件,要拿出能推翻一审认定的核心证据,比如证明廖某宇是直接故意犯罪、自首情节不成立等,以此论证一审量刑畸轻。且我国坚持“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死刑立即执行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且无任何从宽情节的罪犯,目前一审的量刑情节认定均有事实支撑,想要突破原审裁量难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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