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广东一男子疑心妻子出轨,便直接把定位器塞进她鞋里。但当耳机里传来不堪的声音时,他瞬间上头,提刀上门,两刀下去情夫殒命。一审被判无期,他觉得判重了喊冤上诉。而最终二审判决再次出人意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如同一记警钟,敲响在人们心头,诉说着冲动与法纪的深刻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广东深圳的“90后”男子陆某业,其妻子黄某丽与被害人庄某丁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陆某业发现后,为证实猜想,在妻子鞋内放置了带有监听功能的定位器。2024年4月,黄某丽发现定位器后,在丈夫质问下承认了出轨事实,并按要求发信息与庄某丁断绝往来,但二人私下仍保持联系。 2024年6月16日中午,陆某业通过定位器得知妻子又与庄某丁在一起,愤怒瞬间涌上心头,他将提前购买的剔骨刀放入电动车后尾箱,一场悲剧就此埋下伏笔。下午6时许,陆某业根据定位找到二人,看到妻子与庄某丁手牵手散步的亲昵模样,积压已久的怒火彻底爆发。他冲上前去,从车尾箱取出剔骨刀,朝着庄某丁后背狠狠捅了一刀,拔刀时庄某丁转身,陆某业又朝其身上捅了一刀,庄某丁随即倒地。 作案后,陆某业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然而,一切都已无法挽回,经鉴定,庄某丁因锐器作用于胸腹部,导致左肺、胸主动脉等多脏器破裂,大出血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陆某业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对本案引发负有明显责任,可依法从轻处罚,不过仍判处其无期徒刑。陆某业不服,提出上诉,认为量刑过重。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指出,陆某业使用杀伤力大的剔骨刀连续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伤害故意明显,一审已基于相关从轻情节对其量刑,二审再以此为由要求从轻依据不足,且陆某业虽有赔偿意愿,但未获被害人家属谅解,无法再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庄某丁失去了生命,陆某业将在牢狱中度过漫长岁月,黄某丽也将在愧疚与舆论压力中饱受煎熬。它警示着我们,情感纠纷固然容易让人失去理智,但法律底线绝不可逾越。任何时候,都应克制冲动,以理性和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换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