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浙江,一网约车司机见一乘客手指断了,鲜血直流,情况紧急,而后又见路边

律安说法 2026-01-12 19:39:11

“冤不冤?”浙江,一网约车司机见一乘客手指断了,鲜血直流,情况紧急,而后又见路边有交警执勤,便向交警求助。交警也没有推脱,鸣笛开道,谁料,司机开着跟着交警走到一路口闯红灯时,被一辆私家车撞了。事后,交警认定司机全责。好事变坏事,司机委屈不已,直呼冤枉。 据悉,蔡师傅是一名网约车司机。 3个多月前,蔡师傅接到3名乘客,声称要去医院。 蔡师傅看到其中一个人手指断了,鲜血直流,断指还放在塑料袋里后,便立即启动车辆赶往医院。 刚走了大概一公里左右,蔡师傅又看到路边有执勤的交警,想到有交警开道能够尽快赶到医院,便向交警求助。 交警闻言也没有推脱。 怎料,蔡师傅跟着交警刚走了几百米,走到一路口,见交警闯了红灯,便也跟着闯了红灯,结果走到路中间时,被一辆私家车撞了。 更令蔡师傅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后交警还认定蔡师傅闯红灯,判定蔡师傅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蔡师傅认为是交警示意自己跟着他走的,自己才闯了红灯,委屈不已,想到自己做好事车坏了,40多天没有跑车没有经济收入,如今出了车祸被认定为全责,来年的保险还要上浮,蔡师傅表示不服,遂申请了复核。 据悉,涉事交警队方面有人曾找蔡师傅谈过,说给蔡师傅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并适当给与蔡师傅一定的补偿,蔡师傅没有接受。 而复核结论认为认定涉事交警队认定事实不清,责令涉事交警队重新调查认定。 不过,近日蔡师傅再次收到了涉事交警队的结论,依旧认定蔡师傅闯红灯,要负全责。 蔡师傅遂将此事曝光到网上。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认为,警车在执行公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且可以不受红绿灯限制,蔡师傅在交警的引导下也享有特权,虽然蔡师傅闯了红灯,但是不能认定蔡师傅有错。 也有网友表示,这个一点也不冤,是蔡师傅闯红灯导致的事故,就应当蔡师傅担全责。 还有网友表示,一码归一码,蔡师傅全责,但是见义勇为也确实是见义勇为,该罚就得罚、该奖就得奖。 那从法律上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可见,警车虽然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是也并不是说就可以毫无顾忌,横冲直撞,需要确保安全,否则也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即便有交警开道,蔡师傅也负有谨慎驾驶的义务,如果蔡师傅没有尽到,认定蔡师傅承担责任并无不当。 其次,对于乘客而言,蔡师傅只要把乘客及时安全送达到目的地即可,蔡师傅为了能够尽快将受伤乘客送医,不顾自身安全,提速、闯红灯等行为,确实属于见义勇为。 《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交警愿意帮蔡师傅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并适当给与蔡师傅一定的补偿,如果还不能弥补蔡师傅的损失,蔡师傅其实还依法可以要求乘客给予一定的补偿。 最后,蔡师傅的案件令人唏嘘!也再次提醒大家,好心不是免责的理由,做好人好事,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莫让“好事”变“坏事”!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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