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一男子开着路虎吃完火锅,在车上等代驾司机,突然,4个醉汉坐上他的车,让男子开车把他们送回家,男子拒绝,被4个男子围殴,男子挣脱后,开着路虎逃跑,但他咽不下这口气,竟然又开车返还,直接撞向4人,导致一死一伤,法院判决男子死缓,死者家属不服,一起上诉,二审竟然维持原判,死者家属继续不服,又提请再审。家属哭诉:男子极其残忍,开车反复碾压我丈夫致死,既没有得到家属谅解,也没进行赔偿,凭啥判死缓? 这事搁谁身上听着都揪心,一边是失去亲人的家属悲痛欲绝,一边是锒铛入狱的路虎车主,好好的一顿火锅,最后酿成了家破人亡的惨剧,说到底没有一个赢家。那天晚上的许昌街头,本就是普通的宵夜时段,路虎车主安安稳稳等代驾,没招谁没惹谁,4个醉汉上来就强占车辆还要求送回家,这本身就是蛮不讲理。拒绝之后换来一顿围殴,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又气又怕,男子挣脱后开车逃跑,其实这时候已经脱离了危险,要是当时直接开车去派出所报案,后续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发生。 可他偏偏咽不下那口气,心里的火气盖过了理智,转头开车折返,做出了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开车撞向人的那一刻,他就从一个被欺负的受害者,变成了主动伤人的施暴者,更别说家属口中提到的反复碾压,这行为确实超出了一般人的认知,也难怪死者家属难以接受。换个角度想,那4个醉汉也不是无辜的,醉酒后肆意挑衅他人、动手打人,正是这份嚣张跋扈,把自己和别人都拖进了深渊,喝酒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更不是肆意妄为的挡箭牌,他们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可这份代价也连累了两个家庭。 法院一审二审都判了死缓,死者家属想不通太正常了,亲人惨死,凶手没赔钱没道歉没获得谅解,怎么看都觉得判轻了。但法院判案不是只看结果,也不是只看家属的情绪,得综合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路虎车主最开始是被侵害的一方,4个醉汉的围殴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这属于明显的过错在先,车主后续的行为虽然过激,但确实和之前遭受的暴力殴打有直接关联,属于激情之下的犯罪,这和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在性质上有区别,这也是法院没有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关键原因。 可能有人会说,再激动也不能开车撞人,更不能反复碾压,这已经是故意杀人了,必须偿命。也有人觉得,要是那4个醉汉不挑事不打人,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死者自身要负主要责任,车主是被逼急了才反抗。这里面最关键的点,就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激情犯罪的界限。当时车主已经开车逃离了现场,危险其实已经解除,他再折返回来撞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因为正当防卫得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他这属于事后报复,所以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可另一方面,他的报复行为是被对方的暴力殴打刺激出来的,并非蓄意为之,主观恶性和那些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有本质区别,这也是死缓判决的法理依据。 现实里这种因为小事升级成大祸的案例太多了,本来就是几句口角、一顿拳脚,但凡有一方能冷静一点,能退一步,都不会走到家破人亡的地步。路虎车主要是当时能忍下那口气,哪怕事后报警追究对方的责任,也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他偏偏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用违法的手段去报复违法的行为,最后把自己的人生也毁了,还要背负一条人命的债。那4个醉汉要是能管住自己的酒品,管住自己的手脚,不仗着人多就欺负人,也不会落得一死一伤的下场,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了家人,让家里的老人孩子无人照料。 死者家属的心情完全能理解,失去亲人的痛苦,加上凶手没有赔偿没有道歉,心里的坎肯定过不去,一次次上诉、提请再审,也是想为亲人讨一个他们认为公道的说法。可法律终究是理性的,不能完全被情绪左右,它既要惩治犯罪,也要兼顾案件的全部情节,既要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也要让判决符合法理和情理。这件事里没有真正的赢家,路虎车主面临漫长的牢狱生涯,后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和悔恨里,死者家属承受着丧亲之痛,哪怕后续再审,判决结果也很难有大的改变,毕竟一审二审的判决都是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做出的。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遇到事情千万别冲动,别让怒火冲昏了头脑,更别用违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看着老套,却是无数人用惨痛代价换来的教训。遇到他人挑衅甚至暴力侵害,第一时间要做的是保护好自己,脱离危险环境,然后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想着以暴制暴,不然最后只会得不偿失,既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麻烦,甚至付出生命和自由的代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