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哈尔滨,王守信在验明正身后,走向了刑场,这是她临刑前留下的一张照片,

成宜甬说 2026-01-13 14:47:57

1980年,哈尔滨,王守信在验明正身后,走向了刑场,这是她临刑前留下的一张照片,此时的她仍然不死心,歇斯底里地高声喊叫了起来,幸好一旁边的法警及时制止了她。 王守信出生于1921年的黑龙江宾县,那里是典型的东北农村,家庭条件一般,她早年接受有限教育,仅小学水平。成年后,她进入当地燃料公司,从基层收款员干起,主要负责日常现金处理和账目登记。公司业务以煤炭销售为主,当时煤炭作为紧缺物资,需求量大。她工作初期表现勤恳,逐步熟悉财务流程,利用机会学习会计知识。1960年代后期,她抓住社会变动时机,通过参与内部调整,逐步升迁。到1970年代初,她已成为宾县燃料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掌控公司运营和财务大权。这段职业历程反映出她对权力的追求,在那个物资分配严格的时代,她的位置让她接触到大量资金流动。 成为公司负责人后,王守信开始系统性侵吞公款。从1971年11月起,她利用煤炭价格的双轨制漏洞,将市场用煤非法加价销售,每吨最低加3元,最高达17.4元。这种做法严重扰乱国家价格政策,影响国营商业信誉。她指使下属如马占清和孙锡印等人伪造交易记录,将多出的款项存入私设的黑金库。这个金库隐藏在公司内部,不入正规账目,她严格控制提款权限,仅自己或指定人员能动用。贪污持续至1978年6月,总额达507702元,这在当时相当于普通工人几辈子的收入。她还将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房屋四处,以及电视机、手表、自行车等奢侈品,这些物品在计划经济时代属于稀缺资源。 王守信的贪污并非一人所为,她拉拢家族成员形成集团。她的长子刘志民、次子刘志忠、长媳姜淑芝,以及弟弟王守富、妹妹王守琴等均参与窝藏赃款和分赃。她多次将现金交给他们保管,叮嘱保密,并在罪行败露后订立攻守同盟,指使销毁证据。调查显示,她先后60余次从黑金库提款,用于个人消费和行贿上级,以换取更多煤炭资源分配权。这种家族式操作让贪污规模扩大,也暴露了当时财务监管的薄弱环节。她的行为不仅侵占国家财产,还通过贿赂干扰正常经济秩序,导致宾县煤炭供应出现不公。 1979年,群众举报信陆续寄到有关部门,指出王守信生活奢华与收入不符。公司表面上看她穿着朴素,骑自行车上班,住所普通,但私下在北京和上海采购高档货物。黑龙江省启动国企腐败清查,调查组进驻宾县燃料公司,翻查档案发现大量伪造票据和虚构交易记录。4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独家新闻,称此为建国以来最大贪污案,全国舆论哗然。王守信等人被捕,警方缴获赃款413325元,赃物折价70014元。她在审讯中最初负隅顽抗,拒不认罪,但面对人证物证,最终低头。 审判过程于1979年9月启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松花江分院提起公诉。检察官列出她的罪行,包括贪污、受贿和窝藏赃款。10月18日至20日,松花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辩论激烈,她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马占清判15年徒刑,姜淑芝7年,刘志忠5年,刘志民4年,王守富3年,王守琴管制2年,受贿犯高玉斌缓刑3年。上诉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维持原判。这起案件被视为杀鸡儆猴的典型,旨在整顿经济领域乱象。 1980年1月,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王守信罪证确凿,死刑立即执行。2月8日,宣判大会在哈尔滨工人体育馆举行,近5000名群众代表出席。审判长宣布判决后,她被押赴刑场。途中,她情绪失控,高声喊叫,法警及时制止。这张临刑照片成为案子标志性记录,显示她至死不甘。枪决后,她的家人分别入狱服刑,此案震动全国,促使政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如设立定期审计和公开报表。 王守信案暴露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漏洞,煤炭等物资紧缺下,权力集中易滋生腐败。她从基层职员爬升,却因贪欲毁掉一切。这提醒人们,制度监督的重要性,无论职位大小,都需约束。案子后,全国掀起反腐高潮,多地国企开展自查,揪出类似问题。她的经历被编入警示材料,用于教育干部和群众,强调廉洁自律。 此案影响深远,成为改革开放初期反腐标志。政府借此完善经济法规,堵塞价格双轨制漏洞,避免类似侵吞。宾县燃料公司重组,财务透明度提高。多年后,这件事仍被提及,警示权力滥用后果。她的贪污数额虽在今天看来不大,但当时背景下的破坏性巨大,影响社会公平。 王守信的落网源于群众监督,举报信发挥关键作用。这显示普通人参与反腐的重要性。案子处理后,涉案赃款追缴用于公共领域,体现了正义恢复。她的故事接地气,普通人也能从中看到贪婪的下场,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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