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丧宴悲剧:男子醉驾身亡家属索赔26万遭驳回,法院判决揭开人情社会里成年人该有的体面 一场丧宴,一次醉驾,一条生命的逝去,最终演变成一场索赔26万元的官司。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让秦皇岛这起悲剧重回公众视野,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在人情往来与法律责任之间,那条清晰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故事始于2022年6月,刘某的父亲去世,亲友张某前往吊唁并参加丧宴。按照传统习俗,主家备下酒水,宾客自取自饮。宴席散去,张某驾驶电动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血检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191.82mg/100ml,属严重醉酒。数日后,张某因伤重不治。 悲痛之余,张某家属将丧宴组织者刘某、受托安排宴席的贾某及一位同桌就餐者周某告上法庭,索赔26万余元。他们认为,作为组织者和共饮者,被告未尽到劝阻和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的审理,却为我们剥开了情感纠葛之下的法律内核。一审北戴河区法院与二审秦皇岛中院,均作出了驳回诉请的判决。这并非冷漠,而是基于严密的法律逻辑和事实认定。 判决书明确指出,侵权责任的成立,需要行为、过错、损害、因果四要素俱全。本案中,首先,无证据证明任何被告对张某有强迫劝酒行为。丧宴备酒是风俗,饮与不饮、饮多饮少,主动权在宾客自身。这并非朋友间的小范围拼酒,组织者难以对每位宾客进行一对一监控。 其次,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其合理限度。刘某当时正沉浸于丧父之痛,主持丧仪,未参与宴饮,委托他人料理餐饮事务符合常情。贾某作为受托人,需要照应的是整个丧宴流程,而非特定个人的饮酒状态。要求他们像监护人一样预见到张某会醉驾并精准阻止,显然超出了合理范围。 最核心的一点在于,张某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法律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要求我们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明知饮酒,仍选择驾车,是将自身与他人置于危险境地的主动行为。成年人最基本的体面,就是为自己的决定承担后果,而非将责任转嫁于他人。 这场官司,像一面镜子,照见了当下社会的一些微妙心态。遭遇不幸,寻求经济补偿是人之常情,但将情感损失无限转化为对他人的追责,有时却模糊了是非的界限。法院的判决,守住了“过错责任”这一法治基石,也重申了一个朴素道理:善良风俗不应成为无限责任的温床,人情交往更需以自我负责为前提。 它也在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在推杯换盏之间,多一份对自己行为的警醒;在人情往来之中,多一份对法律边界的敬畏。生命的消逝令人痛心,但让每个成年人都扛起自己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也是社会走向理性的必经之路。 (來源:極目新聞及中國裁判文書網) 人情与法律 成年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