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自由”不能成为侮辱英烈的遮羞布 最近,雕塑家田世信创作的秋瑾、谭嗣同、老子等人物雕像再度引发全民愤怒。画面中的秋瑾面容扭曲、眼神空洞、肢体佝偻,毫无“鉴湖女侠”的英勇气概,反倒像一具从坟墓中爬出的“镇墓兽”;谭嗣同被塑造成痛苦蜷缩、面目狰狞的模样,全然不见“我自横刀向天笑”的浩然正气。更早前,他在苏州金鸡湖畔的老子像因“吐舌露齿、形如吊死鬼”,被市民怒斥为“亵渎先哲”,最终被迫拆除。这些作品打着“艺术创新”“解构传统”的旗号,实则是在系统性地丑化中华民族的精神图腾——而这种行为,绝不能以一句“审美多元”轻轻带过。 我们必须清醒:当一个国家的历史英雄、思想先贤在公共空间被刻意塑造成怪诞、病态、卑微的形象时,这早已不是单纯的美学分歧,而是对民族记忆的蓄意侵蚀。田世信作为中央美院教授、中国美协雕塑艺委会原副主任,其作品多次出现在城市广场、文化中心等公共场域,影响远超画廊展览。他声称这是“挖掘人物深层精神世界”,可公众看到的,却是对秋瑾侠骨丹心的抹黑,对谭嗣同舍生取义的嘲弄,对老子“道法自然”智慧的戏谑。这种“深层精神”,究竟是谁的精神?又服务于谁的目的?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丑化式创作”并非孤例,而是一套有迹可循的操作逻辑。从苏联解体前西方资助艺术家系统性丑化列宁、斯大林,到近年来某些境外基金会高调赞助“解构革命叙事”的影视、美术项目,历史早已证明:摧毁一个民族,必先污名化其英雄。敌人深知,只要让年轻人觉得“烈士不过如此”“先贤荒诞可笑”,民族脊梁就会在无形中折断。田世信的作品风格高度一致——无论对象是道家圣人还是近代英烈,一律采用阴郁、扭曲、去人格化的手法,仿佛所有中华杰出人物都活在痛苦与癫狂之中。这种系统性贬低,难道只是“个人艺术偏好”? 因此,必须彻查其背后是否存在境外势力支持。公开资料显示,田世信部分展览曾获国际艺术基金资助,而某些西方NGO长期以“推动文化自由”为名,在全球扶持具有政治意图的“批判性艺术”。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在为这类“丑化中国英雄”的创作提供平台、资金与国际曝光?其作品是否被用作海外反华宣传的视觉素材?若查实其接受敌对势力资助,借艺术之名行文化颠覆之实,则已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必须依法严惩。 当前,《英雄烈士保护法》虽已明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英烈事迹和精神,但对“艺术表达”的边界缺乏具体界定,导致执法常陷于“是否主观恶意”的争论。而像老子这样的历史文化名人,尚无专门法律保护,更易成为攻击目标。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立法,将“恶意丑化中华民族历史人物、损害民族尊严”的行为纳入法律制裁范畴;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共艺术审查机制,凡涉及历史人物、民族象征的公共雕塑、壁画等,须经历史学者、公众代表、文化部门联合审议,杜绝“一人决定、万人受辱”的局面。 有人辩称“艺术需要突破”,可真正的艺术突破,是从形式到思想的升华,而非对崇高者的矮化。徐悲鸿画马奔腾如雷,却从未让岳飞胯下战马跛足;罗中立《父亲》满脸沟壑,却让亿万中国人看见劳动者的尊严。反观某些所谓“先锋艺术”,把英雄画成小丑,把先贤雕成厉鬼,除了制造感官刺激与舆论撕裂,何曾传递过一丝对历史的敬畏?这种“艺术”,不要也罢。 中国人民对英雄的敬仰,对先贤的尊崇,是五千年文明绵延不绝的精神血脉。任何以“艺术自由”为幌子,行侮辱英烈、贬损民族之实的行为,都是对十四亿人情感底线的践踏。我们绝不允许有人一边拿着国家资源、顶着学术头衔,一边用刻刀在民族脊梁上划出血痕。是时候亮明态度了:英雄不容戏谑,先贤不容亵渎,艺术更不能成为文化背叛的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