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性侵12岁女孩警方不予立案甘肃临夏“3人性侵12岁残疾女孩”事件中,警方初期仅用3天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但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4名被告最高15年徒刑,而检方对民警渎职控告不予立案的决定,引发公众对执法公正性的持续质疑。 一、事件核心事实与司法处理结果案发经过(2021年7月30日-8月1日)12岁4个月的小燕(化名,肢体残疾四级)被网友马某华诱骗至临夏市区,遭其与同伙司某云、马某云在车内及宾馆多次性侵,期间被拍摄裸照并强迫录制“自愿”声明。次日,另一男子周某洒在广场发现小燕后再次实施性侵。家属报案后,警方提取到精斑、身体伤痕(脚趾反抗致骨折)等证据。 3人性侵12岁女孩警方不予立案
3人性侵12岁女孩警方不予立案甘肃临夏“3人性侵12岁残疾女孩”事件中,警方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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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2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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