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汪峰把大火的旭日阳刚给告了,说他们侵权,以后不准再唱《春天里》这首歌。后来在一次节目中,主持人问汪峰:“你至于吗?你是个腕,你也有钱了,不就一首歌吗? 汪峰眼看着旭日阳刚靠翻唱《春天里》赚得盆满钵满,出场费都飙到50万一场,他终于在2011年一纸诉状把对方告上了法庭,不过这事儿背后可没那么简单,很多人压根不知道汪峰当初有多仁义,乍看之下像是乐坛大佬打压草根新人,可剥开内里,真相能让人惊掉下巴。 当旭日阳刚带着《春天里》登上春晚舞台时,栏目组曾特意向汪峰征询版权费事宜,老汪行事颇为豪爽,二话没说便指示节目组将这笔费用转赠给那哥俩,并特意嘱咐"让他们买把好吉他"此后更是提携二人同台献艺,那时候的舆论风向,都在夸赞汪峰提携后辈,胸怀宽广。 王旭与刘刚尝到了流量变现的甜头,全然将版权规矩抛诸脑后,两人满世界疯狂接商演,不管什么场子必唱《春天里》短短一年光景,这哥俩的年收入便从区区2万暴涨至千万量级,出场费更是狂飙至50万一场。 水果摊撤了,庄稼地也不伺候了,日日靠着他人的心血大肆敛财,汪峰及其经纪公司曾多次对其进行善意规劝:"你们这样不行,私下唱没人管,但商业演出得买版权啊"遗憾的是,对方对此置若罔闻,照唱不误,钱照赚不误。 这道理就好比你辛勤栽种的果树,旁人不仅摘了果子去变现,当你出言提醒时,反倒被嫌弃不够大方,这种事,换做谁能忍气吞声,最终忍无可忍的汪峰只能诉诸法律,法院的判决掷地有声:今后严禁在任何商业演出中使用《春天里》至于私下娱乐则互不干涉。 如此一来,失去了成名曲加持的旭日阳刚,星途瞬间黯淡,光芒熄灭,仿佛一夜之间被打回原形,有主持人在访谈中犀利发问:"你至于吗,你是个腕儿,也不差钱不就一首歌嘛,让他们唱一辈子又能咋样,你后悔吗"。 老汪的回应坦荡且坚定:"我确实帮过他们,也支持草根追梦,但我发现自己的善良被当成牟利工具之后,必须得采取措施,我不后悔"归根结底,这考验的是一个人对版权意识的敬畏之心。 瞧瞧李健,翻唱必先致电原作者征询许可,获准后方才演绎,林俊杰也曾对此类现象大发感慨:"我真想不通,为啥有人刷礼物能刷几千上万,却觉得一首歌3块钱很贵,音乐的尊严在哪里"。 倘若旭日阳刚当初肯依规付费,与汪峰建立良性合作,没准至今仍活跃在舞台之上,可惜他们误以为流量即王道,肆意践踏原创,全然不知尊重二字为何物,这样的格局,凉凉也是迟早的事。 如今王旭已返乡务工,重回搬砖生活,刘刚虽勉强维持歌手身份,却再难重现昔日荣光,人生恰如过山车,起落之间,便是命运的无常,这二人的经历便是最生动的注脚。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2011年2月"版权纠纷专题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