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湖南那边的这所职校,这回是铁了心要杀鸡儆猴,立个规矩。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才15岁的新生小丽,就因为胳膊上有块巴掌大的纹身,被学校抓个正着。校方办事那是相当利索,二话不说直接取消了她的入学资格,连学籍都给开了。 小丽当时满心都是对新学期的憧憬,录取通知书到手后,早早便开始准备入学物品,满心期待着开启人生新旅程。可报到当日,命运却给她泼了盆冷水。在新生集训时,老师不经意间瞥见她胳膊上的纹身,一切美好瞬间化为泡影。 小丽的父亲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第一时间赶到学校,眼眶泛红,声音带着哀求,“孩子还小,不懂事才纹了身,我们已经严厉批评她了,保证让她马上洗掉,求学校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她真的很想读书啊。”然而,学校态度强硬,根本不为所动。 走投无路之下,父亲选择报警,期望警察能从中协调。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耐心地给校方做工作,可依旧无法改变学校的决定。当天,学校便通过微信退还了学费,小丽只能带着满心的委屈和不甘,黯然离开校园。 为了女儿能继续学业,小丽家人四处奔波,最终将她送进一所私立学校,可私立学校高昂的学费,让这个普通家庭压力倍增 。越想越气的小丽一家,决定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其中包括5万元经济损失和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站在学校的角度,他们觉得自己有理有据。在招生简章、入学须知等文件里,都白纸黑字写着“无文身(开学发现学生有文身,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认为这是给学生和家长提前打了招呼,既然小丽来报到,就该遵守规定。 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学校的做法存在诸多问题。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剥夺或限制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里,明确列举的应予退学的六种情形,也不包含“学生有纹身”这一项。学校仅凭自己制定的招生简章取消小丽入学资格,缺乏上位法支撑。 从程序上讲,学校取消学生入学资格这么重大的决定,仅通过教师口头通知,没告知学生及监护人具体事实、理由和依据,也没保障其陈述权与申辩权,更未出具书面决定和告知救济途径,严重违背程序正义。 再者,小丽的纹身只是手臂上面积不大的卡通图案,平常穿长袖就能遮挡,并未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实质影响。学校直接开除她,处罚与过错严重失衡,违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 最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学校取消小丽入学资格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校方承担 。虽说小丽上诉后的赔偿诉求未获支持,但这起案件给所有学校敲响了警钟:校规制定和执行都得在法律框架内,教育的目的是育人,不是简单粗暴地淘汰学生。时尚纹身女孩 潮酷纹身女孩 时尚纹身少女 纹身美少女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