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吃人这件事,竟然不违法。 你没看错,从联邦法律层面看,确实没有一条法规明确禁止吃人肉的行为。全美50个州里,有49个州也同样没有专门的法律来管这件事。 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难道是法律的巨大漏洞? 唯一的例外是爱达荷州。这个州明确规定,故意吃掉人类血肉,最高可以判14年。但即便是这条法律,也留了一个口子:如果在极端的生命威胁下,为了活命,这是不追究的。 那是不是意味着,在其他49个州,只要你愿意,就可以……?现实远没有这么简单。法律的逻辑是层层嵌套的。虽然没有直接禁止“吃”这个动作,但你想合法地拿到人肉,几乎不可能。 首先,来源就是个死结。你不能去杀人,这是谋杀。你也不能去动已经离世的人,那叫亵渎尸体,同样是重罪。就算有人自愿捐献,按照美国的器官捐赠法,遗体只能用于移植、研究或教育,绝对不包括食用。 所以,这个所谓的“合法”,其实是一个被所有前置条件堵死的理论。它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立法者默认这是人类行为的底线,根本不需要专门立法来禁止。 这背后反映出一个事实: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它之前,还有道德和人类最基本的情感。有些事,即便法律没有明令禁止,也永远不会成为现实中的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