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前命案告破!甘肃兰州,34年前,歌舞厅里发生斗殴,一男子被人捅死,受技术条

梅姐说法 2026-01-23 12:55:22

34年前命案告破!甘肃兰州,34年前,歌舞厅里发生斗殴,一男子被人捅死,受技术条件限制,嫌疑人一直没能找到。2025年,当地重视此案,从案发现场往外辐射排查,终于找到了四名嫌疑人的信息! 据红星新闻、豫视频等报道,1992年9月7日的晚上,西固区一歌舞厅里,男子焦某和人发生了争执。 那个年代,逛歌舞厅的人很多都有点社会属性,一言不合就动手,焦某也不例外。 很快,焦某和对方从斗嘴要变成了动手,谁知对方不止一个人,呼啦啦一下,一群人都围了上来,焦某被围殴。 周围的客人谁也不想惹祸上身,纷纷躲到一边,正当大家以为只是普通斗殴事件时,打人的一群人突然离开,焦某蜷缩在地上,身下浸出红色。 围观人群顿时惊声尖叫,有人上前查看,焦某腹部有多处伤口,人已经不行了。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在现场展开勘察,可舞厅里人员复杂,谁也不认识那几个打人的人。 民警又组织警力在附近展开摸查,但受当时技术条件限制,案件一直没有得到突破性进展。 转眼就是34年过去,负责本案的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本案。 2025年以来,西固成立了案件攻坚专班,大家反复召开研判会,调整了调查思路,再次使用“铁脚板”功夫,组织警力从案发点为中心,往四周辐射。 经过大规模的摸查、回访,民警终于找到了关键线索! 民警们辗转3省5市追踪线索,在当地民警的支持下,最终确认浙江籍男子徐某、丁某、余某、陶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6年1月16日,兰州民警和台州民警展开联合行动,在某小区实施抓捕,丁某、余某、陶某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经过审问,3人对当年犯下的事供认不讳,1月22日,三人被押解回兰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案已经过了34年,是否存在过了追诉期的问题?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要是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得报请最高检核准。 理论上来说,案发至今已经34年,确实存在追诉期的问题。不过呢,《刑法》第八十八条还有规定,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嫌疑人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起案子从1992年案发后,民警马上就展开勘察和摸查,说明早就立案了,只是那时候技术不行,一直没找到嫌疑人。 所以这几个嫌疑人逃避侦查这么多年,按照法律,这案子不受追诉期限制,哪怕过了34年,照样能追究他们的责任。 那这三名犯罪嫌疑人构成什么罪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这起案件中,焦某和嫌疑人起争执后被围殴,最后腹部多处伤口死 亡,很明显,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他们得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具体判多少年,还得综合好多因素。 要是这三名嫌疑人在犯罪里作用差不多,也没有自首、立功这些从轻、减轻情节,那大概率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幅度量刑。 但如果他们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也有可能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不过考虑到这案子都过了34年,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小。 最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可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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