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吃饭扒拉着米饭突然问老公 “那摩托男为啥跟加油站姑娘置气? 搞得人都辞职了,让打个电话报备能费啥劲儿?” 老公夹了块肉白我一眼:“给谁打?公安局啊?你见过高速上跑摩托的敢打这个电话?打了不是主动自首吗?” 我突然反应过来——合着他不是不想打,是根本不敢打! 结果今早刷到通报,那男的果然栽了:行政拘留+罚款100+扣1分。更绝的是视频还是他自己发的,本来想吐槽加油站“刁难”,结果把自己上高速的违规事实全抖出来了,这不就是自己把自己送进去吗? 就这脑子,就算当时真打了电话,也照样是自首的命啊! 你们说这事儿是不是比吐槽大会还离谱?明明姑娘才是受委屈的那个,他倒好,自己作妖把自己坑了——还有比这更“反向操作”的维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