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惊魂!”北京,女子深夜独自走路回家,一名陌生男子跟在她身后,女子也没在意,以为对方跟自己住同一小区,可就在她打开房门,准备回家时,男子突然窜出来,掐住她的脖子,让她给30000元,女子反手扇了对方一耳光,男子被打懵了,回了女子一耳光后匆匆离去,女子报了警,男子悲剧了。 晚上11点多,夜色茫茫,李女士下班后,独自走路回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悄悄靠近:一名陌生男子鬼鬼祟祟地跟了她许久。 她回到自己租房的小区后,进了电梯,那名男子也跟了进来,对方身材瘦削,个子不高,年龄看着也不大,李女士以为对方和自己一样,只是晚归的人,没有在意。 这名男子提前下了电梯,李女士也跟着出了电梯,她从包里拿出钥匙,打开房门,就在她进屋的瞬间,那个提前下电梯的男子突然窜了出来。 李女士吓了一跳,这才反应过来对方可能是尾随自己而来的,她惊恐地问对方:“你是谁?要干什么?” 没等她反应过来,男子就冲上来,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用力把她往房子里推,进屋后,男子松了手,压低声音小声说:“给我30000!” 李女士看着情绪激动的男子,又惊又怒,下意识地扇了对方一巴掌。 对方被这一巴掌打得有些懵,随即也回扇了李女士一个耳光,之后匆匆转身离开了。 李女士被这一巴掌打得头晕目眩,耳朵嗡嗡作响,整个人都懵了,不过她很快冷静下来,赶紧关上房门,报了警。 警方通过小区周边和楼道的公共视频,很快就找到了这名男子。 让人意外的是,张某案发时刚满18周岁。据张某供述,他自幼父母离异,从小缺乏关爱,他身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给父母打电话求助,可爹不疼,妈不爱,父母都说不管他,也没有给他钱。 没钱花的张某动了歪心思,决定尾随单身女性,弄点钱花花。在尾随李女士之前,他还尾随过另外2名女子,但是出于害怕,都没敢出手。 这一次对李女士动手,是他第一次作案,他当时没有料到李女士会反击,被李女士一个耳光打懵后,出于害怕,没敢继续动手,便仓皇逃走了。 虽然张某最终什么都没抢到,但是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为了劫取财物,掐住李女士的脖子,当场索要财物,不过后来因为害怕主动停止了继续抢劫,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中止,对他提起公诉。 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人觉得张某年龄不大,又是初犯,而且他主动放弃了继续抢劫,说明这个孩子良知未灭,还有挽救的余地,判3年、罚款6万是不是太重了? 可抢劫罪是重罪,入室抢劫的社会危害性远超普通抢劫,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更严重侵害了人身安全和住宅安宁,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极度危险境地。 当一个人在家中,本应是最安全、最放松的地方,却遭遇抢劫,那种孤立无援、极度危险的感受是无法想象的。 张某虽然年纪小,可他却实施了这些抢劫行为,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张某年纪轻轻,刚满18岁,本应有着美好的未来,他可能没有高学历,但是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和努力去获取财物。 他可以去送外卖,去工厂打工,去做服务员……但是他却选择了走捷径,试图通过不法途径来获取钱财。 这背后固然有他自幼父母离异,缺乏关爱和没有家人正确引导的因素,但绝不是他犯罪的借口,年纪小也不是逃避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 他的抢劫行为,不仅给李女士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也让自己的人生染上了污点。 这警示着广大年轻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去追求财富,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再说说李女士,作为一个单身女性,深夜回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观察身后情况,如遇到可疑人员,不要惊慌,及时报警或者选择光线明亮、有监控的地方行走。 如果乘坐电梯,要注意观察同乘人员,若感觉不安全,可以等待下一趟电梯。回到家后,要及时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