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应无条件归还中国文物 2026年1月23日,中国政府向日本发出外交照会,限定

沈氏三善堂 2026-01-29 12:49:57

日本应无条件归还中国文物 2026年1月23日,中国政府向日本发出外交照会,限定其在6个月(180天)内无条件归还被掠文物。此次追索的核心文物为唐鸿胪井碑,同时附有18件重要文物的追索清单,这是中国首次就该文物启动国家层面的法定追索程序。 唐鸿胪井碑刻于唐开元二年,1908年被日军以“战利品”之名掠至东京皇宫,现藏于宫内厅。2026年1月16日,国家发布《唐鸿胪井碑档案文献总汇》,其中包含368份原始档案(如日方劫掠指令、运输记录、移交文件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这些文物是日本从中国掠夺霸占的,理应依法归还。 《1954年海牙公约》《1970年UNESCO公约》《波茨坦公告》均明确规定,战争掠夺的文物必须返还,且不受时效限制。中国《文物保护法》第81条也规定,国家对被盗、非法出境流失的文物保留收回权,不受时效限制。 此次,我国以6个月作为合理的履约周期,既兼顾了证据的完整性,也考虑到了国际交涉的节奏。若日本逾期不履行,中方将升级法律和外交措施。 截至目前,日方暂无明确回应。宫内厅以“皇室财产”为由回避此事,但宫内厅事务受日本政府管辖,并不具备豁免权。 中方将按照期限推进追索工作,若日本逾期未归还,中方将启动国际仲裁、申请文物返还禁令等法律行动,同时联合国际组织并借助舆论力量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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