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约了一位女子去开房发生了关系。完事后,男子给了1600元给女子。之后男子又跟女子相约,这次来到女子的住处发生了关系,谁知这次完事后,男子将女子给绑起来,还殴打了她,在离开的时候,还顺走了女子的手机、项链、手表等物品。男子离开之后,女子找人借手机,赶紧报了警。 谁能想到,第一次看似“平和”的金钱交易,竟成了男子踩点试探的诱饵!警方后续调查揭开了他的真面目——32岁的张某无固定职业,沉迷网络赌博欠了近十万网贷,催债电话已经打到了家里。第一次给1600元时,他盯着女子随手放在床头柜的苹果手机、脖颈间的金项链,心里就动了歪念,只是公共场所人多眼杂,没敢贸然下手。他特意记下女子说“独居”“住处离派出所远”的细节,第二次相约主动提出去女方家,就是算准了这里偏僻、没有旁人,好实施抢劫。 张某的恶,不止是见财起意,更是早有预谋的残忍。他随身携带了提前准备好的尼龙绳和胶带,发生关系后趁着女子放松警惕,猛地将她按在床上捆绑。女子挣扎时,他抬手就扇了十几个耳光,还用枕头捂住她的嘴,威胁“敢喊就废了你”。被抢走的物品里,手机是女子刚买的新款,项链是母亲留下的遗物,手表是攒了三个月工资买的通勤表,总价值超过2万元。更让人气愤的是,他离开时还不忘拿走女子钱包里的800元现金,连零钱都没放过。 很多人可能会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必须明确:女子的行为即便涉及有偿性交易,属于违法行为,也绝不能成为张某施暴抢劫的借口。而且从法律层面讲,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入户抢劫——女子的住处属于“户”的范畴,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后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财物,完全符合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根据相关量刑标准,入户抢劫的量刑起点直接就是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再加上殴打被害人、抢劫数额较大的情节,他大概率要在牢里度过漫长岁月。 这起案件最让人警醒的,是张某利用“交易信任”钻空子的险恶。他第一次主动给钱、表现得“大方得体”,就是为了让女子放松戒备,觉得“只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从而暴露自己的居住环境、独居状态等关键信息。现实中类似的案件并不少见,不少不法分子就是借着这种边缘交易的隐蔽性,实施抢劫、伤害等犯罪行为。而参与这类交易的一方,往往因为担心自己的行为违法,即便受害也不敢报警,反而让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 女子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任何脱离法律框架的“交易”,都藏着未知的风险。独居者无论与谁相约见面,都不该轻易暴露自己的居住地址;面对陌生人的示好或金钱诱惑,更要保持警惕,毕竟人心隔肚皮,你永远不知道对方笑脸背后藏着什么心思。张某以为抢来的财物能还上赌债,却没想到入户抢劫的罪名会让他付出十年以上的自由代价,这笔“买卖”亏得彻底,也蠢得离谱。 暴力和贪婪从来都没有好下场,法律对抢劫这类恶性犯罪的打击从来都是零容忍。张某的案例再次证明,试图通过违法犯罪来解决问题,只会让自己陷入更深的泥潭。而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终究会成为引火烧身的隐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