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遇到自己女友,二人陷入热恋,同居后,女友怀孕了。男方表示暂时不想要孩子,就让女友去把孩子弄了。之后男子又让女友跟自己长期同居,没多久,女友又怀孕了,这次两人又商议说,还没结婚,还是没法要孩子啊,又让女友去把孩子给弄了。这次手术不是很好,导致女友之后再也无法生育了。 (本案例来源:极目新闻报道) 据报道称,得知女友没法生育,男子则无法接受,就准备分手。甚至还把女友给上诉了,因为之前家里给过女友21万元的彩礼钱,男子要求女子全额返还。 据悉,一男子名叫臧某,经过朋友介绍,见到了一位不错的女孩邵女士,当时臧某就看上了对方,表示想要继续深入交往。 没多久,臧某就跟邵女士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个人就开始同居,不久,邵女士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不过,臧某感觉暂时还不想要孩子,就让女友先去把孩子给弄了。 之后,两个人又继续相处,得知两个孩子相处的不错,双方父母也就开始重视这件事,准备给他俩安排一下婚事。 臧某家就给了女方21万元的彩礼钱,也可以用作恋爱花销。之后,两个就举办了婚礼,但是并没有领证。 这样的关系确定之后,臧某就把女友接过来一起居住,二人就开始长期同居。 然而,这样的同居关系,也就持续了10个月,因为之后又出事了。 非常可悲的是,女友去检查,又怀孕了。又给臧某怀了个孩子,因为考虑到已经拿掉过一次,邵女士有些心疼,她感觉缘分到了,就把孩子留下吧。 但是这个决定得到了臧某的反怼,他感觉时机还是不对,毕竟自己也没钱,事业也不咋地,所以,还是不准备要这个孩子。 就这样,邵女士带着遗憾,又去打掉了。但是这次不是很顺利,邵女士身体受伤严重,往后余生,她再也没法生育小孩了。 得知这件事,臧某一点没有感觉是自己的问题,反而认为:“我要一个不能下单的母鸡干啥呢?” 而且,他还不断殴打邵女士,一言不合就恶言相对,要么就是伸手问邵女士要钱花。最后,前后10个月的时间,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尽头,准备分手。 分手之后,臧某提出:支付了6.6万元的彩礼,转账8.2万元。还有首饰、过户了一台车子,加起来一共21.9万元,必须要全部返还。 这件事引发网友探讨:这位男方,人家女方都不能生育了,还要求人家退还彩礼,你也真是够“渣”的! 不过也有网友说:没有办法,因为没有登记结婚,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只能依法退还啊! 根据相关部门最后判定,扣除女方生育费、身体损害费、酌情判定退还20%的彩礼开支,男方最后要回来3万多元。 本案释法: 男女相处期间,只举办婚礼没有领证,男方恋爱开支、彩礼钱一共21万给到女方,后来两次怀孕男方不要,让女方去做手术,导致女方不能生育身体也有损失。男子要求退还21万,可以得到支持吗? 根据《民典法》规定,双方约定结婚,之后情感破裂,如果想要返还彩礼,则需要满足一定的特定条件。包括是否共同生活、是否领证、是否因为支付彩礼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等。 双方虽然没有领证,但是举行了婚礼、还共同生活了、女方还给其怀孕之后还流产身体有损害。男方存在明显过错,因此,诉求返还彩礼,可能不一定获得支持。 因此可知,男方无权要求全额返还彩礼或者恋爱开支,女方反而可能会获得倾斜保护。 相关部门在判定的时候,也是综合判断,一方面看到男方态度的转变,甚至殴打女方;一方面看到女方的付出,还因此不能再生育,最后大幅减少返还金额,甚至还可以判定不予以返还。 对于这样的判定,大家觉得合理吗? 到最后,男方也就要回了3万元,21.9万的付出,在他看来很多,但是殊不知,邵女士因此付出了更多,包括身体伤害。 看完本案,您作何感受?不妨评论区里留言,一起来讨论吧!



毛羽
把这男的拖出去毙了,连男人的我都看不惯
用户10xxx88
[微笑],这个就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