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39 股神巴菲特谈“投资标准” 巴菲特曰:“有一点,我可以向各位保证。既然我们已经把标准定在了90 厘米,标准就始终是90 厘米。我们不会因为达不到标准而修改标准。” 当定好标准后,就应为达到标准而努力。如果达不到,那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提升才能达到标准,而不是通过修改标准的方式来达到标准。 如果通过降低标准的方式来达到标准,那标准将毫无意义,就成了个可有可无的笑话。 无论是出于自我安慰的美化心理,还是出于逃避责任的恐惧心理,我们都应正视自我,尊重客观事实,而非粉饰太平,选择装睡。 不过,这里存在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标准不合理,那调整就是应有之义了。 在合伙基金早期,巴菲特的投资目标是“平均每年领先道指10%”。 然而,到了1967年,他将标准调整为“长期下来,每年9%的收益率或领先道指5%,二者取较低者。” 之所以如此,他在1967年写给股东的信中详细客观地解释了: 一是好机会比以前更少;二是市场投机氛围浓厚;三是资金规模比以前大了很多;四是对追求高超业绩的兴趣不再像年轻时那样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