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再曝金宣虎逃税金宣虎或被判刑 【新闻】金宣虎也和车银优一样,通过法人公司接收结算金
尽管演员金宣虎就逃税嫌疑作出了解释,但该解释如今也显得无力。
经3日确认,金宣虎在隶属前所属社期间,于2024年1月设立了一家一人法人“SH2”,并通过该法人收取演艺活动的结算款。
金宣虎之所以特意设立家族法人并通过法人收款,被外界质疑为“洗税”。若以个人名义确认收入,包含地方税在内最高需缴纳49.5%的所得税;但若以法人收入处理,则仅需缴纳最高19%的法人税,存在明显税率差。
前所属社相关人士表示:“只是按照演员要求的账户进行入账而已。”
这并非单纯的节税,而是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的明显的税务规避行为。尤其是金宣虎法人登记地址与其居住地相同,难以摆脱“空壳公司”的嫌疑,因此通过该法人收取的款项,很可能被整体认定为“收入转移”。
法律事务所“存在”的代表律师卢宗彦表示:“从车银优与金宣虎的案例来看,通过未登记法人进行收入转移,是削弱透明结算与税务管理的核心因素。为了根除利用制度漏洞进行逃税的行为,相关部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迫切需要进行彻底的全面调查与监管。”
Fantagio的解释反而成为了自打脸。
Fantagio 于1日就金宣虎逃税嫌疑表示:“过去的一人法人是为了话剧制作及话剧相关活动而设立的,绝非出于故意节税或逃税目的。”
然而,金宣虎并未完成必备的“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登记。在未登记状态下收取结算款(即经纪管理收入)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最高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卢律师指出:“从车银优与金宣虎的案例可以看出,未登记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已不再只是单纯的行政程序违规,而是作为高收入艺人税务规避手段被滥用,其‘实质性关联性’正不断浮现。”
对此,Fantagio 表示:“法人设立后,确实曾一度从前所属社方面收到过结算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