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转走储户存款,银行应担责吗?这事儿争议可大了。就说内蒙古那起案子,2021年到2023年期间,邮储银行扎兰屯市支行原大堂经理孟某芝,骗了11位储户220余万元。朱女士存了75万,存完钱没多久账户就只剩几十元。孟某芝后来被判了12年,但赔不起钱。 朱女士起诉银行要本金和利息,一审法院却驳回了诉求,理由是孟某芝转钱行为超出银行授权。可储户是在银行柜台办的业务,拿的是盖银行章的回执单,这就和银行建立了契约关系啊。银行本应保障储户资金安全,怎么能轻易撇清关系呢?我觉得银行该担责。
职员转走储户存款,银行应担责吗?这事儿争议可大了。就说内蒙古那起案子,2021年
坐窗前静赏雪纷飞
2026-02-03 14:15:00
0
阅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