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蹊跷的是,5年来,银行对账单显示正常。经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这笔钱并非公证处的自有流动资金,而是市民办理公证业务缴存的提存金、履约保证金,每一分都关联着房产继承、债务担保等民生事务,是托底百姓权益的“安心钱”。涉事客户经理连续五年上门递送加盖假印章的对账单,32张利息回单、19张对账凭证全是伪造,银行的大额交易监测、印鉴核验、内部审计三道监管防线形同虚设,才让1.8亿资金被分批转至关联企业与私人账户。 银行把责任全推给失踪、离职的职员,不过是想规避机构该负的合同义务,可《商业银行法》早已明确银行对储户存款负有保本付息的法定义务,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违规操作,后果理应由银行先行承担。最高法近期已作出再审裁定,直接撤销一审二审的驳回结果,指令原审法院开展实体审理,这一裁定彻底打破银行“先刑后民”的免责幻想,也戳破了其甩锅推责的侥幸心理。 公证处作为专业法律机构,尚且因轻信线下纸质单据、未通过官方渠道交叉核验账户信息吃了大亏,普通储户更该从中吸取教训。资金存管不能只依赖银行职员的口头承诺,务必通过官方网银、柜台现场对账、流水逐笔核对等方式确认资金状态,别让信任变成财产损失的导火索。 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是守住储户资金安全,内控失守、责任推诿只会不断消耗公众信任,监管层面也该以此案为戒,强化对银行合规运营的刚性问责,别让类似的资金离奇蒸发事件再上演。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