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自己做老板,家庭条件非常好,开宝马、住高档小区,但是就是手心痒痒,想要去“偷盗”。到超市里购物,经常故意漏扫物品,超市梳理出证据,前后一共8次,发现这位女士故意顺走物品,包括牛肉、榴莲、桃子等。虽然价格不是很高,但是次数已达标,放着好的生活不过,这下进去也够她喝一壶了。 看看新闻2月3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一开始办案人员照例询问,女子态度很正直:“别乱说啊,我可没有偷!”直到出示了证据,女老板哑口无言,开始心虚,但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什么是有钱人,有钱人不仅有钱,还得有气质、有素质、有教养,如果没有了道德,钱再多,也惘然。 一位女老板,自己还是做生意的,应该知道做生意要讲诚信。不知道她在其他场所有没有犯下盗窃案,但是在超市里,却屡屡犯罪。 每次这位张女士(化名),前往超市购物的时候,都是开着自家的宝马车过去,然而,开着宝马,可不意味着她就是高档人,看看她做的事情。 采购完物品,张女士不喜欢到人工收费区域,她很喜欢到自助收银处,自己扫码付钱。 每一次手里的货品,她都会故意漏扫几样东西。这一次,她漏扫牛奶、下一次,漏扫牛肉,再下一次,可能就是一份水果。 张女士每次都是神情很淡定地做完这件事,可能心想:要是真的被抓到了,我就说看漏了呗。 但是,这样的言语,可以搪塞过法律吗? 超市工作人员也注意到了张女士,因为她不止一次作案。前后一共有8次,这是查询到的,不知道其他是否还有遗漏。 而且经过查询发现,张女士每次都是开着宝马车子过来购物,看着也不像是没钱的人,但是着实是个爱贪小便宜的人。 经过搜索车牌号,确定了张女士的去向,再整理出她作案的经过,超市负责人立刻就报了警。 办案人员掌握到证据之后,开车前往张女士家中拿人。刚进小区,办案人员则感叹道:看吧,住着高档小区,开着高档车,却还要做如此违法的事情。 敲开门,正好就是张女士开门。一开始,她有些迟疑,还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经被侦查出来。 “你好,你涉嫌盗窃了!”办案人员先跟张女士交代了来意。而面对工作人员的指认,张女士则一脸正义的说:“什么?你们搞错了吧?” 办案人员则出示了相关证据,这个时候可以看到,张女士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表情也越来越心虚。 “根据超市负责人的整理发现,您前后一共8次前往超市盗窃,支付的时候,故意漏刷,这些都是监控画面材料。”当办案人员把证据展现在张女士面前时,她羞愧的低下了头。 最后张女士也只能后悔的说:“全是我贪小便宜,是我的心态作祟害了自己!” 张女士因为涉嫌多次盗窃罪,最后被刑事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本案释法:女子到超市购物,结账时故意漏刷,前后一共8次犯案,金额不高,但是次数比较多,女子的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构成盗窃罪的情形,不仅仅局限于“数额较大”,还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工具盗窃、扒窃等行为。 如果在两年之内,盗窃数次达到3次以上,不管盗窃金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 从这个新闻中,可以看到张女士的做法:前后一共8次,故意非法、漏扫、持续故意占有超市的公私财物,这个行为具备非法占有性,主观恶意明显,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 即便张女士每次只盗取水蜜桃、牛奶、牛肉等等,但是却会因为“次数多”而达到刑事立案。 当触碰“盗窃罪”的法律红线,则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之后在审定的时候,会结合作案的次数、动机、累计总金额、悔罪表现、退赃情况等等来综合判定最后的刑罚。 然而不管怎样,张女士的犯罪行为已经很明确,之后就要看她的认罪态度,综合判断。至少也是在3年内的刑期,实在是得不偿失,非常可惜。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