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的尸骨,在天台花坛里埋了25年。凶手整容换名,在上海买了房,活得风生水起。 那年我才10岁,我妈好心收留的帮工,却把她的人生碾碎,踩着她的尸骨,把罪恶藏得严严实实。25年,我从逃学寻母的野孩子,熬成两个孩子的爹,心里的窟窿从没填上。 她们被判死缓,家人求我写谅解书,说给我赔偿。我一分钱都不要,我只要她们立即执行。她们毁掉的,是我妈的命,是我爸的一生,是我整个童年。 我上诉,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终结罪恶。有些债,只能用命来偿,法律的正义,不该打折。 你觉得,这样的罪恶,值得被谅解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