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两年前买了一套房,不久前楼里发生了一起坠亡事故,男子意外得知本楼栋

梅姐说法 2026-02-04 16:57:15

浙江杭州,男子两年前买了一套房,不久前楼里发生了一起坠亡事故,男子意外得知本楼栋此前已经发生过两次坠楼,和家里人吓得不敢在家住,还认为买房时中介故意隐瞒,要求对方退房并赔偿损失。 据小强热线报道,2024年,段先生通过中介谢某在余杭买了一套二手房。 段先生的房子位于小区27栋的5楼,房子楼层不高,采光也挺好,很合段先生一家人的心意。 房子买下来后,段先生收拾了一下就带着一家老小搬进去了,一年多来,一家人住的都挺舒服的,可1月14日,楼里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打破了段先生家的平静。 那天早上,段先生正在熟睡,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响,楼下有人开始尖叫,紧接着吵嚷声越来越大,有人在喊抢救,听着动静乱哄哄的。 段先生和妻子被吵醒,披了衣服起来,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原来,当天早上有人坠楼了,而且坠楼者没救回来。 事情发生后,一连好多天小区里的住户都在讨论这件事,有老住户神秘兮兮地说,这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段先生家那栋楼,好几年前就发生过两次坠楼事件了。 段先生一家听说后,顿时感觉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每次一走进楼道,就感觉四周冷飕飕的。 段先生的老婆胆子比较小,出事后连家都不敢回,孩子也被吓得不敢在家住,段先生也觉得出这种事太晦气了,还怀疑接二连三发生这种事,是不是风水不好? 买套房子不容易,可现在房子放在那却不敢住,段先生愁的饭都吃不下,他思来想去,觉得这一切都是当初那个中介谢某的问题。 段先生认为,他买房前就发生过两次坠楼事件,谢某却没有告诉他,这不是故意隐瞒房子真实信息吗?如果当初他告诉自己这栋楼里发生过两次坠楼,他肯定不会买这套凶宅。 于是,段先生找到中介要求退房,还让他们赔偿自己因为买房产生的所有费用。 可是对方称,段先生小区发生的事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工作是了解段先生这套房子的详细情况,要求他们了解整栋楼发生过的事,实在是强人所难。 事发后,他们也和小区里其他住户了解过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件事。 而且,从一般人的认知来讲,凶宅指的是发生非正常死 亡事件的房屋。 但坠楼事件发生在段先生所在楼栋,并不是段先生所买的房屋内,所以段先生的房子不属于凶宅。如果是发生在段先生这套房子里的,他们肯定会找原房主帮忙讨说法。 现在的问题是,段先生的房子不属于凶宅,当时那个卖给段先生房子的谢某,在操作流程上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段先生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另一方披露与合同标的物相关的重要信息。 这里的重要信息通常是指对合同标的物本身质量、使用功能等有实质影响的信息。 中介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所售房屋本身的详细情况,如房屋产权、质量等。 段先生所在楼栋此前发生的坠楼事件,并非房屋本身的质量或使用功能问题,也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影响交易的关键信息。 中介称对此事并不知情,且很多小区住户也不知晓,这说明该信息并非普遍可知且对房屋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中介在操作流程上没有故意隐瞒与房屋本身直接相关的重要信息,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所以,段先生以中介隐瞒凶宅信息为由,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经过沟通,段先生也知道退房和赔偿难以得到支持,他不再要求赔偿,而是要求中介回购这套房子。 中介表示,如果段先生不想要这套房子,想再另外买一套,他们可以带卖和带买,产生的中介费可以减免。段先生表示,他需要考虑一下再决定。 有人怀疑,段先生有可能早就知道了,当时买在高价上,现在房价下跌,这才有枣没枣打一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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