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花1200元带着妻女汤泉洗浴放松,因当晚人留宿区人满,他们就去了电

小栗子看法 2026-02-05 22:35:33

陕西西安,男子花1200元带着妻女汤泉洗浴放松,因当晚人留宿区人满,他们就去了电玩室休息,谁知,妻子在睡着后,竟被一年轻陌生男2次触碰,妻子告诉丈夫自己被猥亵了,丈夫去找店家要求调取监控,却遭到拒绝,妻子气愤报警,而后店家的表现更让他们无法接受! 刘先生觉得辛苦一年了,应该带妻女出去放松下,正好孩子放假,便花了1200元买了一家汤泉洗浴店套票:包含有洗浴、搓澡、头疗及过夜等服务,他们想好好享受下,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歇一晚。 1月31号晚上九点多,一家三口来到洗浴店,汤泉水温正合适,他泡在水里,洗去了一身疲惫,孩子在水里玩得欢,老婆也难得露出轻松笑容。 做了几项服务后,不知不觉到了凌晨一点,一家三口换好衣服垫了垫肚子,想找休息室,谁知那天的人很多,休息区域已全满人了。 刘先生让妻子孩子别着急,他去找找看,放心,绝不会让她们站一夜。 他在二楼找到电玩室找到位置,30多平米的地方搭了个30厘米高的木板台,连枕头被子都没有,就墙上挂着三台电视。 他对妻子说,上面已躺了5-6个人,没办法,只能凑合下吧! 折腾到大半夜,刘先生累得倒头就睡,老婆搂着孩子挨着他也很快入眠。 凌晨5点50分,刘先生睡醒没了睡意,想着让妻儿多睡会儿,就独自去大厅溜达。 可还没晃够一小时,老婆的电话就打来了,声音急得发颤:你快回来!赶紧的! 刘先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赶紧往电玩室跑,一路上慌得不行,生怕出啥意外。 冲进电玩室,他看到一个20多岁的陌生男子正蹲在老婆身边,离得极近。 刘先生立刻挡在老婆身前,厉声质问:你干啥呢?凑这儿干啥? 可那男子低着头一言不发,不管怎么问都不吭声,也不起身。 没过多久孩子被吵醒哭了起来,刘先生赶紧扶着老婆、抱着孩子有去大厅一边,老婆这才带着哭腔说出实情。 原来,6点50分左右,老婆正迷迷糊糊,突然感觉有人碰她的脚,一开始以为是别人翻身不小心,下意识蹬了一下,可对方居然又碰了一下。 她瞬间惊醒,她感觉对方是故意的触碰,她感到浑身发麻,又怕又恶心,睁开眼睛一看竟是那个一20多岁的男子。 刘先生听得火冒三丈,安抚好妻儿后转身冲回电玩室,那男子居然还没走:你是不是碰我老婆了?刘先生揪住他的胳膊质问,对方才支支吾吾辩解:我……我可能用腿碰了一下,不是故意的! 这种敷衍的话彻底点燃了刘先生的怒火,他拉着男子就往前台走,要求调监控说清楚,可工作人员头都没抬就拒绝:监控不能随便看,我们没权限。 “我老婆在你们店里被人猥亵了,调监控怎么了?你们就是这么保障客人安全的?”刘先生气得满脸通红,嗓门都高了八度,可工作人员要么不搭理,要么就说“管不了”。 刘先生非常生气,让老婆报警。 民警很快赶到,在警方要求下,店家才不情不愿地调出监控,画面清晰记录下男子故意触碰的行为,民警当场将人控制。 可让刘先生寒心的是,从报警做笔录到准备离开,汤泉店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出来解释,更别说道歉了。 他找到负责人理论,对方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就说“这是客人之间的事,跟我们没关系”。 越想越气的刘先生联系了记者,记者跟着他来到店里,发现“宾客须知”上明确写着凌晨2:00-6:00过夜需加收30元、登记身份证。 可刘先生买的套票没被收过夜费,也没登记身份证,店家就允许他们过夜了。 记者想了解情况,却被工作人员一口回绝:“不接受采访,有事儿去派出所问。” 这事儿传到网上后引发热议。 有人说,就碰了下脚,小题大做!也有人反驳,都被蹬开了还敢碰,明显故意的,报警太有必要了。 其实懂法的都知道,猥亵的认定不在于接触部位,而在于是否违背他人意愿、侵犯对方自主权和羞耻心。 男子被示警后仍故意触碰,主观恶意明显,警方以猥亵立案完全合理合法。 而汤泉店作为经营者,没按规定登记身份证、收取过夜费,出事後拒绝调监控、态度冷漠,明显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按法律规定得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刘先生越想越憋屈:花一千多块是来放松的,不是来受委屈的!我老婆现在晚上都睡不着,一闭眼就想起当时的场景,店家连句道歉都没有,太寒心了! 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刘先生表示会维权到底,既要让猥亵男子受惩罚,也要让汤泉店为失职负责。 服务行业也不能只想着赚钱,把消费者安全抛在脑后,安全保障做到位才能赢得信任,不然迟早砸了自己的招牌!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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