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新员工参加公司年会,他平日里滴酒不沾,却被同事和领导轮番劝酒,说喝点

运良说是非 2026-02-06 01:11:24

浙江宁波,一新员工参加公司年会,他平日里滴酒不沾,却被同事和领导轮番劝酒,说喝点没事,作为新人,他不敢不喝,最终被迫灌下一整瓶红酒,没想到,酒进肚没多久,他就开始剧烈呕吐,还吐出了血,送到医院一查,竟是贲门被撑破了,差点小命不保。 小张(化名)进这家公司没多久,平时是个滴酒不沾的人,连啤酒都很少碰。 可偏偏赶上公司开年会,那场面很是热闹。领导坐主桌,同事们推杯换盏,空气里飘着的全是酒精味儿。 小张这种新人,上来就成了被重点关照的对象。 一开始,小张还委婉表示,自己喝不了酒,但旁边的老员工一直劝,说来一点,没事的,总得意思意思。 小张推脱不过,抿了一小口。可这一开头就收不住了。 接着,一领导拿着一整瓶红酒过来,说小张啊,第一年进公司,这杯酒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啊! 年轻人,要想在公司混得开,酒量得练出来,这瓶红酒见底,以后项目好谈! 那一刻,小张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看着那一整瓶红酒,心里直发毛,胃里更是翻江倒海。 但他不敢拒绝,这酒要拒绝了,以后还怎么混?会不会被穿小鞋? 在一片“喝!喝!喝!”的起哄声中,他像是被架在火上烤,硬着头皮,把那瓶红酒硬生生灌了下去。 酒刚下肚,还没等散场,报应就来了。 起初只是觉得胃里烧得慌,想吐。小张跑到卫生间,还没等站稳,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胃底直冲喉咙。 那种感觉不像平时喝多了想吐,而是像有人在肚子里猛地打了一拳。 “哇”的一声,小张吐了出来。但这还没完,紧接着是第二波、第三波。 那是剧烈的、无法控制的痉挛。 小张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吐出来了,眼泪鼻涕横流,整个人蜷缩在卫生间的瓷砖地上发抖。 最吓人的一幕发生了。在一阵剧烈的干呕后,小张觉得喉咙一甜,一股热乎乎的液体喷了出来。 他低头一看,地板上赫然是一滩鲜红的血。 这一下把旁边的同事吓醒了,酒劲儿瞬间醒了一半。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把小张架起来,一边拍背一边往医院送。 车上,小张已经有点意识模糊了,只觉得胸口疼得像被撕裂了一样,每呼吸一次都像是在吞刀片。 到了医院急诊,医生一看这架势,立马开了绿色通道。检查结果出来得很快:贲门撕裂综合征。 医生后来解释,说咱们人的胃和食管连接处有个“阀门”叫贲门,平时关着防止胃酸倒流,吃东西时才打开。 小张猛灌了一瓶酒,胃里装满了液体,加上酒精刺激,胃剧烈收缩想把东西排出去。 但因为喝得太猛、太多,贲门还没来得及完全打开,胃里的高压混合着酒精和胃酸,就像高压水枪一样,硬生生把连接处的黏膜给“崩”开了,甚至撕裂了肌层。 这就是暴力呕吐导致的物理损伤,再晚来半小时,失血过多就真危险了。医生的话让在场的人都出了一身冷汗。 好在抢救及时,小张算是从鬼门关捡回了一条命。但这罪受得实在冤枉。 躺在病床上,看着吊瓶一滴一滴往下滴,小张心里那个委屈和后悔没法说。 他想不通,为什么职场上非要用这种“拼命喝酒”来证明忠诚和能力?差点把命喝没了,这代价真是太大了。 酒桌上的面子,永远没有身体里的里子值钱。尤其是对于那些平时不喝酒的人,强行劝酒不仅是没礼貌,更是在玩命。真要出了事,就闹大了。 有人说,酒文化本质就是服从性测试,这就是测试通过了。 也有人支招,说我都是提前倒雪碧和可乐,等泡消得差不多了充当白酒和红酒,重点在于表情控制! 可这事儿哪是什么酒桌文化?说白了就是职场霸凌。仗着自己资历老、职位高,拿“面子”和“前途”当大棒,硬逼着不能喝的人往死里灌,这不仅是坏,更是蠢。 最让人无语的是那种不喝就是不给面子的强盗逻辑。职场靠的是本事和业绩,不是靠谁比谁能喝。 把人喝进医院,不仅显得公司管理混乱,更暴露了某些当权者的傲慢。 那些劝酒的,要真把人喝出个三长两短,不仅要赔钱,还要面临法律追责! 那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件事?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张作为职场新人且平素无饮酒史,同事和领导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强行灌酒可能导致的身体危害,却利用职权和职场氛围施压,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甚至强迫的故意。 其次,行为具有违法性且造成了损害后果。劝酒行为直接导致小张贲门撕裂、大出血并送医抢救,构成了对他人健康权的严重侵害。 最后,因果关系明确。 小张的重伤并非自身原因或意外,而是劝酒行为直接诱发的剧烈呕吐所致。 公司作为年会组织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可能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承担补充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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