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破脸皮太绝情! 2月8日10:08,极目新闻消息,山西朔州31岁女子张晓与32岁余涛办婚礼仅41天,余涛车祸离世,留下超400万财产,双方未领证,张晓在百天祭日被赶出婚房,现已对簿公堂。 然而,这场悲剧从情理走向法理,矛盾格外尖锐。按当地风俗,张晓以妻子身份送终、操办后事,一度被余家称作“嫂子”;可法律上,未领证便不构成夫妻关系,也无法定继承权。另一方面,男方称曾答应补偿30万,却因女方抱遗像游走、引发围观而彻底翻脸,甚至凌晨上门冲突、拆毁婚纱照,双方从亲人变仇敌。对比此前和睦相处、共同还贷打理生活,如今三套诉讼并行,人情与法律的冲突被无限放大。 一场婚礼、41天相伴、数百万遗产,到底该讲风俗还是讲法律?没领证却尽了妻子义务,是否该分得相应补偿?当亲情破裂、舆论围观,怎样才算真正的公平公正?一切只能等待法院裁决,而这起案件也在提醒所有人,感情再深,也别忽略法律的底线。你怎么看?

用户19xxx02
婚姻一种为法定婚姻,登记领过证,一种为事实婚姻,有亲朋见证,如比婚礼婚宴,两种都属于合法有效
论语 回复 月朗星稀影相随 02-08 20:04
正解个屁呀!中国二十多年前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月朗星稀影相随 回复 02-08 18:42
正解
一切都会好
别扯那么多没用的,你们不是整天喊着按法律办事吗?一会要讲道德,一会要讲法律,是有多大的事,多日理万机连去领证的时间都没有?你说没时间办酒席还能理解,去领证从法律保护双方的权益,与自己切身相关的事情四十多天都没去民政局领证,出了问题就开始闹,不是现在很多人都支持依法办事不搞谁闹谁有理吗?怎么一看你那点道德心泛滥张口就来?合着什么事都是按照你心意来?那还谈什么依法办事?如果这事是有人徇私枉法,那没说的,绝对支持,你自己都不先把自己权益维护,出了事就来求助网友,难道网友能比法律大。
用户56xxx09 回复 02-08 20:50
哥们 你说的很有道理 要么按习俗来 要么按法律来 人不能两头占好处
生活的你
如果债务还完,多少也给人家一些。走肯定是要走的。但是人家多少也是很伤心的
水心兰石
领结婚证才是最好的法律保护,愚昧无知
曾翔麒英丁
都是钱惹的祸
用户16xxx48
说的再多谁会去在意死去的哪个男人?估计现在这些所谓的家人亲戚看到的都是慢慢的金钱利益而已
衣袂飘飘
当初既然办了婚宴为嘛不领证?[静静吃瓜]
王家三皮
不看,我笑了
用户19xxx02
婚姻一种为法定婚姻,登记领过证,一种为事实婚姻,有亲朋见证,如比婚礼婚宴,两种都属于合法有效。所以这个要先主张通过,再在有效的基础上依法继承
东方木 回复 02-08 21:21
事实婚姻法律早已不承认了。百度一下应该会吧
excues214
车祸?这么巧
用户16xxx48
说的再多谁会去在意死去的哪个男人?估计现在这些所谓的家人亲戚看到的都是慢慢的金钱利益而已
许文辉
这个年代,还有不领证就办婚礼的事情?!
心疼了信碰了
别说什么没领证不算夫妻,事实婚姻了解下
一江春水向东流 回复 02-08 19:31
同居算不算结婚、算不算夫妻[哭笑不得]
论语 回复 一江春水向东流 02-08 20:04
不算
用户17xxx67
32岁的哥们怎么挣了400万?
用户17xxx67 回复 用户13xxx82 02-08 19:20
你这是啥意思,你比这哥们还挣得多?
用户13xxx82 回复 02-08 19:17
既然问了这个问题,不如照着镜子问问自己
用户10xxx85
双方都应把对方当成亲人,大家都以心换心,适可而止就好
用户11xxx20
按法律办事呗,女的不出钱又想分财产,以前也是有过先例的
微风清扬
没领证,如果男家能给出30万,算是很地道了,闹那么厉害有什么用,结果后来一分钱没有,
用户11xxx33
给三十万就已经很仁义了,这都没领证,而且总共生活四十一天,怎么的还准备要几百万吗?这到底是谁贪得无厌那。。。一分不给,也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