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金晨那个车祸,出结果了。 撞墙、逃逸、助理顶包,一套操作下来,官方处罚通知,罚款1500元。 回看整件事,最拧巴的,还不是车头撞上墙那一刻。 深夜里,一条狗突然窜上马路,方向盘猛地一打,车子失控,直接怼上了路边的围墙。车里三个人,金晨脸部受伤,现场一片狼藉。 接下来,一个奇怪的场面出现了:受伤的金晨和经纪人,叫了辆车先走了,把那个没怎么受伤的小助理,一个人留在了事故现场。 现场只剩下那个小助理,她看着撞烂的车头和塌了半边的墙,对着赶来处理的人,一咬牙,把所有事都揽了下来,反复强调一句话:“车,是我开的。” 这个谎,没撑多久。 事情被曝出来,舆论瞬间炸了。警方通报一出,所有细节都对上了。司机是金晨,助理是顶包。 金晨出来道歉,承认错误,赔钱把墙修好,取得了墙主人的谅解。 一套流程走完,大家都在等,这算肇事逃逸,算找人顶罪,最后怎么判? 结果来了:属于“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最后的落点,就是那张1500块的罚单。 所以这1500块,罚的是开车撞墙,还是罚的那句“车是我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