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女子法拍了套房子,全部手续办完,准备装修,没想到,物业让她全额缴清前业主欠下17年的6万多元费用。女子拒绝承担前业主的物业费,只按买房时承诺的交前业主欠的公摊水电费。物业直接断了女子的水电,并不为其录门禁。女子房子无法装修,她找物业理论,可只给开了水,电仍不给开通,还将电表箱锁了!女子无奈将此事媒体曝光:前业主17年欠费未缴,物业未及时收费却让新业主买单,这是何道理?可结果很无奈! 2026年1月,福建莆田某小区的楼道里昏暗得有些压抑。张女士请来的电工举着手电筒,光柱扫过墙面,最终定格在一个电表箱上。既未跳闸,亦未烧坏,箱门之上,却添了一把崭新锃亮的铁锁,在寂静中似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无端添了几分神秘。 这把锁不属于电力局,也不属于张女士,它属于物业。 这绝非一场寻常的断电事故,更似一场充斥暴力的“赎身”谈判。它打破了日常的平静,以强硬姿态将某种诉求裹挟其中,令人心生不安。就在几天前,拿着房本和装修队准备进场的张女士,被保安拦在了大门口。对方递过来一张没有公章、只有潦草字迹的“手写汇总单”,上面的数字冷冰冰地宣告:想进门?先交钱。 这笔账算得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前任房主拖欠了整整17年的费用,总计6万多元。 张女士觉得荒唐。早在去年10月,她在网络平台上拍下这套法拍房时,法院出具的《拍卖确认书》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买受人仅需承担原房主拖欠的“公摊水电费”。也就是那张单子上标注的1.3万元。 至于那剩下的4万多块钱物业费?根据法律“债随人走”的原则,那是前业主的个人债务,跟房子没关系,更跟新房主没关系。 但现实的逻辑往往比法律粗暴。物业的态度摆得很正:法院判什么是法院的事,电闸和门禁归我们管。在这一亩三分地上,那张手写的催款单比法院的红头文件更有执行力。 为迫使张女士就范,物业使出“三断”狠招:门禁不录入人脸,让其通行受阻;断水断电,令其生活陷入困境。这般做法实在有失妥当。张女士只能像个访客一样,跟在其他业主身后“蹭”门禁进出自己的家。 在长达半个月的拉锯中,经过张女士的反复抗议,水龙头终于流出了水,但电表箱依旧被锁死。物业甚至给出了一个近乎戏弄的理由:“是你家跳闸了。”可电工师傅看着总闸未开且被加锁的电箱,只能无奈地摇头。这哪里是跳闸,分明是“人造故障”。 这不禁令人对这笔“17年旧账”背后的逻辑怪圈进行审慎审视,思索其中错综复杂的关联,探寻隐藏于表象之下的深层缘由与内在矛盾。 在过去的6000多天里,当前业主长期欠费时,物业为何没有通过法律诉讼有效追偿?这本该是企业经营的坏账,却被他们视作一张可以随时兑现的长期支票。 只要等到房子换了主人,那个急于装修入住的新业主,就成了最完美的“接盘侠”。这是一场典型的“人质博弈”:你的装修权、居住权被扣押了,想赎回去?那就替那个消失的前任把账平了。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方式催交物业费。这条法律在法学课堂上讲得通,但在莆田这个小区的物业办公室里,似乎并不流通。 面对当地媒体“帮帮团”的镜头,物业负责人选择了沉默,拒绝回应任何问题。这种沉默背后,是自知理亏的心虚,也是因为手握物理控制权而产生的傲慢。就连赶来协调的城管执法人员,也只能表示“多部门协调”。 结局并没有像爽文那样迎来“正义的完胜”。在多方积极斡旋介入后,双方经过一番协商,于今年一月底最终达成了一份和解方案,为此次纷争画上了阶段性的句号。 张女士最终缴纳了3万元。物业旋即录入门禁信息,电表箱上的锁被顺利开启。随着这一阻碍的消除,装修工程得以接续推进,现场再度恢复了热火朝天的景象。 这个数字值得玩味。法律上,她本该只付1.3万的公摊水电。物业漫天要价则是6万。这最终成交的3万元,意味着张女士为了换取本就属于她的通电权,额外支付了1.7万元的“买路钱”。 灯火终明,如暗夜裂缝中乍现的曙光。可此事所投下的阴影,仿若浓重墨色,晕染开来,并非轻易就能在时光里消散。 对于张女士,这是一次昂贵的妥协。于围观者而言,这宛如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它以雷霆之势,在人们的意识中敲响,警示着莫要再作冷漠的旁观者,需时刻警醒自我。在法拍房的江湖里,法院的一纸文书未必能挡住物业的一把铁锁。那1.7万元的溢价告诉我们:有时候,搞定法律只是第一步,搞定门口那个拿着电闸钥匙的人,才是更艰难的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