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疆一法院判决:两名长期投喂流浪狗的人士向受害人赔偿13万元。 按法律规定

每浩美好 2026-02-13 00:00:59

最近新疆一法院判决:两名长期投喂流浪狗的人士向受害人赔偿13万元。 按法律规定,投喂流浪狗,就等于是你养的狗,给别人造成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支持这样的法官,人权至上,不是狗权至上。 有网友评论:有理有据。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你喂它就是招了它,你不喂它,就是惹了他,既然你招惹他,就不该惹到他,他惹了别人,只能由你来招呼了。 吃人饭,说人话,办人事。有正义心的好法官判的好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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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黯然

黯然

1
2026-02-13 04:42

那么长期照顾一个生活困难的人呢?他犯了事儿我咋整?

15xxx92 回复 02-13 09:13
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让他自己承担。狗属于财产,出问题应该财产所有人负责

15xxx92 回复 02-13 09:14
你用狗伤人杀人,和用砖头等其它工具伤人杀人没有区别

不会游泳的鱼儿

不会游泳的鱼儿

2026-02-13 06:46

不负责任的投喂,为什么不领回家养呢,还是必须要在外面投喂给别人看认为你很有爱心,如果别人在你家附近经常投喂不知道你受得了受不了,经常在一个地方投喂会越来越多集在一起然后没人管你说能不出事,

每浩美好

每浩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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