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红利下,唯有加强法律处罚,让家长承担该有的责任。才能让“网红童星”标签成为成

诸葛恪观趣事 2026-02-13 02:34:10

市场红利下,唯有加强法律处罚,让家长承担该有的责任。才能让“网红童星”标签成为成长选项,而非人生目标。 杭州一名9岁男孩李星澄因拍短剧日薪高达2000元。他两年内参与近200个广告和10余部短剧。短剧市场因为流量,导致儿童演员需求剧增,有经验的小演员变得十分抢手。儿童演员片酬按角色重要性分级群演100元/天,有台词者200元/天,配角500-600元/天,而像李星澄这类经验丰富的主演可达2500-3000元/天。 李星澄在休息当天即赶往拍摄,高强度工作挤占学习和休息时间这不仅让人对他的学业与身心健康产生了担忧。短剧拍摄多需凌晨开工、反复定妆、持续数十回合表演。身为才9岁儿童不会面临体力透支风险?而他的父母对于把他童年换为收入,就这样听之任之?这让人觉得他父母是把他当成了“捞金的耙子”。况且家长若将孩子视为“赚钱工具”,易陷入“明星梦陷阱”。虽说有些人认为短剧拍摄是“兴趣变现”,让孩子通过表演锻炼能力,收入也可反哺家庭。可拍摄团队用“日薪2000元”是不是在诱导更多的家长急功近利,辍学追逐娱乐圈! 自己的孩子有天赋肯努力是该表扬的,但这么小就进入赚钱模式,童年会不会被过早消耗?支持兴趣可以,但别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告法》,对儿童参与商业演出有严格时长、工种和内容有严格的限制。短剧拍摄者的项目是否报备?拍摄是否影响正常作息?这些问题该由监管部门表态吧?不能听之任之。 9岁本该是上课、玩耍、建立自我认知的年纪。因为在父母的允许下过早进入成人世界,用童年兑换金钱,是最赔本的生意。让儿童进入短剧拍摄不是不能尝试,而是必须有底线。要首先保障教育、保护身心健康、守住不被过度消费的童年。 (题外话)这样的父母难道不担心自己年老时的氧气管?短剧行业发展需摒弃“童星工具化”思维,将儿童权益置于商业利益之上,才是长久之计。童星发展 萌娃出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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