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男子在公司工作十年,因拒绝年会表演被辞退。公司称年会当天为工作日,其拒绝参演且未到岗构成旷工。王先生则认为表演非强制义务,且被移出工作群实为“被迫旷工”。法院二审调解认定公司违法解除,赔偿18万余元。事件警示:年会表演非劳动合同义务,企业不得以“不积极”为由违法辞退,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要求。



武汉一男子在公司工作十年,因拒绝年会表演被辞退。公司称年会当天为工作日,其拒绝参演且未到岗构成旷工。王先生则认为表演非强制义务,且被移出工作群实为“被迫旷工”。法院二审调解认定公司违法解除,赔偿18万余元。事件警示:年会表演非劳动合同义务,企业不得以“不积极”为由违法辞退,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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