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秋老师说,中国法学不如“中东那块”。不知道他所谓的法学究竟捍卫的是什么价值观

马延明 2026-02-20 10:23:03

李建秋老师说,中国法学不如“中东那块”。不知道他所谓的法学究竟捍卫的是什么价值观。

价值观,本是个人对文明、生命和生活的自我判断。国家价值观,则是全体国民共同约定的生活态度与方式。但任何价值观,都必须接受人的审视和批判,没有例外。我们批判西方和美国的一些价值观,本质上也是基于良知与正义的道德评价。价值观可以不同,但底线不能没有。而李建秋老师“中国法学不如中东”的说法,我完全不认同。在我看来,这是在贬低中华文明,是对本民族文明极度不自信的历史虚无主义。有人说他是“正能量”,我只觉得他有能量,至于正不正,很难说。

以下是用ai搜索中东地区反人类的一些有关婚姻和刑罚的法律规定。看看,中东的法学底色。

1、伊朗法律许可伊斯兰历9岁女童结婚(公历8岁9个月),婚内强奸合法,养父可娶养女,保留石刑、断肢酷刑;

2、伊拉克将女童婚龄降至9岁,彻底剥夺女性人权;

3、阿富汗塔利班允许青春期前童婚,恢复公开鞭刑、石刑,女性沦为私有财产;

4、也门8岁幼童被迫出嫁,童婚泛滥无监管;以色列以法律实施种族隔离,针对特定族群设立死刑。这些都是被联合国严词谴责的恶法,他们拿着宗教当遮羞布,用国家暴力包装罪恶,把对儿童的性剥削、对女性的系统性奴役、对人类的酷刑迫害全部合法化,这些恶毒的“法学”值得被吹捧吗?反人类法律 拒绝童婚保护幼女 维护人权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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