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 这个女人叫汤兰英,是江苏如东县马塘信用社的会计,1945年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高小毕业就踏入工作岗位,先后在建筑站、蔬菜大队做会计,早就有过贪污公款的前科,只是数额不大,没被深究。1965年她进入马塘信用社,谁也没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岗位,会成为她肆意敛财的温床。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基层信用社,业务规模小,人员配置极度精简,马塘信用社后来只剩汤兰英一名工作人员,她一人包揽会计、出纳全部工作,管账又管钱,开票、支现、记账全由她一人说了算,没有复核,没有监督,上级部门的定期核查也被她用人情往来轻松搪塞过去。1970年银行与财政合并,基层金融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弱化,她更是把信用社的库存现金直接搬到家里,想取多少就取多少,账目全凭自己随手填写,十年时间里,累计贪污公款达到4.5万元。 这个数字在当时堪称天文数字,普通工人月工资不过30元,一斤猪肉0.9元,一斤大米0.14元,4.5万元的购买力相当于如今的上千万元。她拿着这笔不义之财过着极度奢靡的生活,家里常年囤积三百只皮蛋、一百斤海蜇皮,香肠咸肉堆成垛,顿顿有荤有酒,十年间摆了180多桌宴席,招待的都是县里、公社里的实权干部,这些人吃拿卡要,成了她的保护伞,对她的异常花销视而不见,甚至帮她掩盖账目问题。 她凭借出手阔绰的做派和刻意的拉拢,先后与7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这些人里有基层干部,有单位职工,个个受她的钱财恩惠,对她的所作所为保持沉默。她以为只要用钱维系好这些关系,就能永远遮住贪污的事实,继续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却忘了靠利益捆绑的关系,从来都经不起半点考验。 1975年,她的一名情夫范某开始心生不安,范某的亲戚在县里银行担任领导,他看着汤兰英无节制的挥霍,清楚这份收入根本无法支撑这样的生活,担心自己被牵连其中,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内心的恐惧压过了往日的情分,范某把自己的疑虑和汤兰英的异常情况,原原本本告诉了那位在银行工作的亲戚。 这条线索直接惊动了县级金融监管部门,核查组火速赶往马塘信用社,打开保险柜和账本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惊呆了。账面上的资金与实际库存严重不符,整个信用社几乎被她掏空,仅剩下几千元零散现金,还有一堆用来拆东墙补西墙的白条。十年的贪污行径,就此彻底暴露。 案件调查过程中,汤兰英的保护伞纷纷倒台,那些曾经接受她好处的干部,一个个被追责处理,她的7名情夫也相继交代了与她的不正当关系,以及知晓她贪污却隐瞒不报的事实。铁证如山,汤兰英无从抵赖,1977年7月,如东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她死刑,立即执行。 她从1965年到1975年,靠着监管漏洞和人情庇护,逍遥法外十年,最终却栽在了自己最信任的情夫手里。不是没人察觉她的问题,是利益蒙蔽了人心,是监管的空白给了她可乘之机,而当利益链条出现裂痕,靠金钱和美色维系的关系,瞬间就会土崩瓦解。 汤兰英案是建国初期基层金融贪污的典型案例,它撕开了当时基层监管的漏洞,也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伸手必被捉,靠非法手段得来的奢华,终究只是一场幻梦,而那些试图用利益捆绑的人心,永远靠不住。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人心被贪欲裹挟,终将走向毁灭,这是跨越时代的警示,也是永远不能忘记的教训。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