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女子得了尿毒症,做透析时认识了科室负责人,对方借走她15万,承诺3个月归还,3年过去了,女子已经到了晚期急需换肾,可对方借她的钱迟迟不还。女子多次找她要钱,对方称:我有钱了就还你,你坚持住! 刷到河南许昌杜女士的遭遇,心里像压了块石头,堵得喘不过气,一个被尿毒症缠了8年的女人,拼尽全力攒下的救命钱,借给了自己透析时最信任的人,可这一借,就是3年,直到她病入晚期、急需换肾,这笔钱依旧遥遥无期。 可能很多人不懂,尿毒症患者的每一分钱,都是从死神手里抠出来的,杜女士这8年,靠着每两天一次的透析维持生命,浑身的力气都耗在了病床上,省吃俭用攒下15万,这笔钱不是存款,是她的“换肾希望”,她盼着哪天能等到合适的肾源,用这笔钱凑齐手术费,好好活下去。 转折点发生在2023年,她在许昌某医院做透析时,认识了科室的张某某,对方自称是科室相关负责人,平时对她也颇为关照,一来二去,杜女士渐渐放下了戒心。 后来,张某某找到她,说急需用钱采购耗材,开口借15万,还拍着胸脯承诺,只借3个月,到期一定还,另外每个月再给1500元生活补贴,3个月下来,还能多拿7500元好处费。 为了让杜女士彻底放心,张某某不仅签了借款协议,还说要把科室的8台透析机作为抵押。杜女士心想,对方是医院相关人员,手里又有设备抵押,而且自己的肾源也未必能在3个月内找到,钱借出去既能帮人,还能赚点补贴,何乐而不为? 就这样,她毫不犹豫地拿出了全部积蓄,10万转账,5万现金,一分没留。 可杜女士万万没想到,这一借,就借出了无尽的绝望,3年时间转瞬即逝,她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急剧恶化,从当初的阶段性透析,变成了每两天就必须做一次,身体虚弱到连走路都费劲。 医生明确告知,她已经到了尿毒症晚期,唯一的出路就是尽快换肾,晚一步都可能有生命危险。 可换肾的钱呢?她攒下的15万,早已被张某某借走,这3年里,她无数次找对方要钱,得到的永远是一句敷衍的“没钱,有钱了肯定给你”。 直到她找到调解员介入,张某某才终于露面,面对杜女士哽咽着说“顶不住了”,对方竟一脸无所谓地脱口而出:“顶不了了你坚持住!”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3年里,张某某只给过她200块钱,还振振有词地说“我有多大能力就还她多少钱”。 可调解员调查后发现,张某某根本不是医院正式员工,只是科室的承包人(后来又称是合作方),科室里医护人员的工资,全是她发放的,而且按照相关规定,医疗机构的科室根本不允许承包给个人,这种合作本身就不符合规范。 更扎心的是,杜女士现在连透析的钱都快交不起了,可能有人会问,不是有医保吗?没错,2025年9月全国尿毒症医保新政落地,透析和换肾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可即便如此,换肾的总费用依旧在20-30万之间,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依旧不是普通家庭能承担的,杜女士借出去的15万,正是她凑不齐的那部分救命钱。 说实话,我不想单纯谴责张某某的缺德,更想聊聊这件事背后的无奈与警示。杜女士的错,不是善良,而是太容易相信“熟人”,尤其是在自己脆弱无助的时候,把医护相关人员的关照,当成了绝对的可靠。 可她忘了,人心复杂,哪怕对方身处看似光鲜的位置,也未必有配得上身份的人品。 而且这件事也暴露了一个漏洞,本该严格管理的医院科室,竟能出现违规承包的情况,让非医院正式人员有机会接触患者、利用患者的信任谋取私利,这背后的监管缺失,值得深思。 目前,杜女士已经在走司法程序,医院方面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许昌市卫健委也表示会核实调查相关违规行为。 最后想提醒大家,尤其是身处困境的人,救命钱千万不能轻易外借,哪怕对方说得再好听、承诺得再动人,也要留好凭证、谨慎行事。 对于张某某,我只想说,15万对你来说可能只是一笔周转资金,但对杜女士来说,是活下去的希望,别让一时的贪婪,耗尽自己最后的良心。 愿杜女士能早日拿回自己的救命钱,等到合适的肾源,也愿每一份善良都能被善待,每一笔救命钱都能守住它本该有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