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清朝光绪年间的“护照”(Passort)。这类文件在晚清时期被授权由海关或驻外领事馆发放,作为进出境的身份证明。 该护照由“大清钦差出使德和国大臣吕”所发。吕海寰(Lü Haihuan)曾任大清驻德国、奥匈帝国、荷兰等国的大臣。 具体日期: 护照上注明的日期为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十三日(格里历1898年2月3日)。 主要内容: 文书描述了持有人(德国人)由德国柏林出发,经义国(意大利)热那亚海口乘巴晏总公司船只前往中国,并计划游历南京、山东、直隶、蒙古等地。 主要功能: 该文书请求沿途地方关卡官吏予以“一体照料保护”,勿任阻滞。 晚清护照的特点 实名描述: 由于当时没有照片技术,护照通常用文字详细描述持有人的身体特征,如身高、体态等,以辨真伪。 双重功能: 除证明身份外,还具备“免税证”或“通关证”的功能,方便在境内不同关卡通行。 期限限制: 护照通常设有期限,逾期需缴回,不能长期由个人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