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亚运村“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然而,组织者的身

灵竹灵竹 2026-02-21 09:30:06

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亚运村“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然而,组织者的身份被曝光后,民警十分震惊……   这个组织者叫刘春洋,1971年出生,吉林人,一开始有传言说,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生,甚至被传成北大本科,警方核实后才知道,她只是东北一所工科学校的毕业生,让人震惊的不是她的学历,是她的操作和心思。   刘春洋毕业后,没走正路,先当了按摩小姐,后来因为会来事,有组织能力,成了色情场所的领班,后开她手里掌握着一本花名册,其中有不少的京城高官和富商。   1999年3月到6月,她租下了北辰花园7号别墅,专门开起了卖淫场所,同时找来张芳菁当领班,负责管理卖淫女,范少峰、冯军、范培祥等人,分别当司机和服务员。   范少峰负责开车接送卖淫女和嫖娼人员,范培祥和冯军负责发送性用品,刘春洋自己则管定价、记账、收费,掌控着整个窝点的命脉,甚至她还把自己的亲妹妹刘春萍也拉来,在别墅里从事卖淫活动。   刘春洋心思极深,不信任任何人,包括她的副手张芳菁,她特意找了个远房亲戚当托儿,跟张芳菁见面,谎称别墅有幕后老板。   她还曾向以前的老板齐建明吹牛,说别墅是长春市市长的产业,这些谎言,后来都被警方一一戳破。   案发后,刘春洋还试图搅乱办案节奏,她给审判长写告发信,谎称齐建明才是幕后老板,胁迫她开窝点,说自己欠齐建明20万违约金,没办法才被逼的。   这封信让警方浪费了不少时间,专门审讯齐建明,直到那些被处罚的嫖客从劳教所出来,这个案子才转到法院候审。   警方办案讲究证据,不管嫌疑人怎么狡辩,都能查出真相。 2000年6月9日,法院作出判决。   刘春洋犯组织卖淫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芳菁同样犯组织卖淫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范少峰、范培祥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各判9年有期徒刑,罚金5万元,冯军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8年有期徒刑,罚金4万元,齐建明因为协助刘春洋兑换现金,用于犯罪活动,也被判了1年6个月,罚金1.5万元。   这件事同时也警告着我们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管隐藏得多深,不管组织者多狡猾,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真实性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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