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11万5千养老钱交儿媳保管,老人离世后,她竟想占为己有。 四川攀枝

云海澄碧翠 2026-02-22 16:46:39

四川攀枝花!11万5千养老钱交儿媳保管,老人离世后,她竟想占为己有。 四川攀枝花一桩家庭纠纷爆火,说白了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老人把11万5千养老钱交给儿媳保管,没曾想自己去世后,她压根不提还钱的事。 更可气的是,她和老人儿子离婚后,前婆婆找上门要账,还被她找各种理由拒绝。 这事发生在四川攀枝花,主角是雷大爷(雷某)、他的儿媳周某,还有前婆婆徐大妈(徐某)。时间倒回2017年1月1日,雷大爷年纪大了,觉得自己管钱不方便,又十分信任儿媳周某,就把毕生攒下的11万5千现金,全交给了周某保管。 为了让雷大爷放心,周某特意写了一张保管条,清清楚楚写着替雷大爷保管这笔钱,存进银行,每年的利息都会送到老人手里。 雷大爷当时心里特别踏实,觉得都是一家人,把钱交给儿媳,比自己藏着掖着靠谱多了,压根没多想后续会出岔子。 平静的日子过了3年,2020年6月,雷大爷不幸去世。按照常理,老人不在了,周某手里保管的钱,就该主动交出来,交给老人的家人。可周某没这么做,一声不吭地把钱攥在自己手里。 当时婆家人也没好意思主动要,想着大家还是一家人,没必要因为钱伤了和气,双方就这么相安无事地过着,周某也以为这事就这么翻篇了。 直到2024年7月,周某和丈夫的感情走到尽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身份从儿媳变成前儿媳,周某和前婆家再无太多牵扯,徐大妈这才鼓起勇气,找周某要回这笔钱。 徐大妈手里拿着当年的保管条,一次次找周某协商,说这笔钱是老伴的养老钱,现在老伴不在了,自己和儿女作为继承人,理应拿回这笔钱。 除此之外,徐大妈还提出,不仅要拿回11万5千的本金,还要周某按4.25%的年利率,支付从2017年开始的利息,算下来一共要还15万多。 面对徐大妈的诉求,周某全程拒绝,还找了两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保管条已经写了约7年,早就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就算告到法院,自己也不用还。 第二个理由是,当年雷大爷曾和她约定,这笔钱可以用于家庭开销,她带雷大爷出去旅游花了4082元,雷大爷还向她拿过2万,另外她还支付过3000块的利息。 更重要的是雷大爷口头承诺过,剩下的钱留给她女儿用,所以她没必要返还。 可这些说法,徐大妈一个都不认可,她说周某的开支记录都是自己写的,没有雷大爷的签字,也没有转账凭证,根本作不了数,口头承诺更是没凭没据。 双方谈了好几次,都谈不拢,徐大妈没办法,只能一纸诉状,把周某告上了法庭,只求能拿回属于自己家的钱。 最近这类亲属间财产保管纠纷频频上热搜,就像深圳九旬老人900多万积蓄委托儿子保管被挪用、兄妹间委托理财引发官司一样,本质上都是亲情败给了贪心,更是忽视了证据留存的重要性。 有人说,周某太贪心,保管就是保管,不是赠与,更何况已经离婚,凭什么占着前婆家的钱;也有少数人疑惑,会不会真有口头约定,只是没留下证据。 但法律只讲证据,不讲人情。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和雷大爷的保管合同是有效的,保管条上没写归还日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过期的说法。 至于周某说的款项用途和口头承诺,因为没有有效证据佐证,法院也不予采信。 而且这笔钱是雷大爷的遗产,徐大妈和儿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女放弃继承后,这笔钱就该归徐大妈所有。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必须返还徐大妈11万5千的本金,另外还要按每年1.5%的利率,支付从2017年1月1日起,直到还清钱为止的利息。 说到底,这事真的没必要闹到法庭。老人出于信任托付养老钱,周某本该守好这份信任,可她却贪心作祟,总想占为己有,最后不仅没拿到钱,还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亲情之间,最忌讳的就是贪心和算计。家人之间互相托付财产,本是出于信任,可一旦没了底线,没了证据,再好的亲情也会被金钱冲淡。 大家觉得周某该不该还这笔钱?如果是你,会把养老钱交给儿媳保管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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