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执勤时被业主打伤,业主赔偿他4200元

向山戏 2026-02-25 21:54:58

想钱想疯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执勤时被业主打伤,业主赔偿他4200元,男子不会电子支付,委托物业帮他收款,事后,男子到物业要钱,物业经理不给: 这是业主赔给物业的钱,我开恩给你600元,剩余的钱充公!结局令人意外! 这名保安长期在小区一线值守,日常负责门禁管控、秩序维护,事发时他依规劝阻业主不当行为,冲突中被业主打伤,身体出现软组织挫伤,还因此停工休养多日。辖区民警到场调解后,业主自愿支付4200元作为人身损害赔偿,双方确认这笔钱专门用于弥补保安的医疗费与误工损失。保安不熟悉智能手机转账操作,出于对任职单位的信任,才委托物业代收这笔专属赔偿款,他从没想过自己的疗伤钱会被身边的管理者盯上。 保安身体恢复后,主动到物业财务室领取赔偿款。物业经理没有出示任何正规依据,当场推翻此前的约定,直接把个人赔偿款定义为物业的公共收入。经理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声称只肯施舍600元,剩余3600元必须按他的要求充公。面对保安的合理质疑,经理不断用内部规矩搪塞,全程无视调解记录与款项用途,把弱势员工的诉求当成无理取闹。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条文,人身损害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只能归受害人个人所有,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公共资产。物业在本次事件中仅承担代收角色,没有所有权、处分权,更没有理由擅自截留。保安在工作期间因履职受伤,业主支付的赔偿是针对性补偿,与物业的公共收益、管理经费没有任何关联。经理提出的充公说法,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基本的处事原则。 小区保安属于基层体力劳动者,薪资水平普遍不高,受伤休养期间没有额外收入,这笔赔偿款是他缓解生活压力、支付治疗费用的重要保障。物业作为雇佣方,有义务保护员工在履职期间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本该主动协助员工维权,却反过来克扣赔偿款,把员工的伤痛转化为牟利的机会,这样的做法既寒了一线员工的心,也违背了物业服务的基本职责。 保安没有接受不合理的分配方案,他选择向派出所报案,同时向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投诉材料。执法人员与物业监管人员联合介入,逐一核对调解协议、转账凭证、沟通记录,所有证据都证明4200元归保安个人所有。法律宣讲与证据核实面前,物业经理无法继续狡辩,当场全额返还赔偿款。物业总公司后续介入处理,对涉事经理予以停职追责,向当事保安正式道歉,同时修订财务代收流程,从制度上杜绝侵占员工款项的行为。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大量网友共鸣。很多人分享身边基层劳动者被克扣薪资、截留补助的经历,大家普遍支持劳动者勇敢维权,也谴责企业管理者滥用职权的行为。基层服务岗位的员工,同样享有完整的财产权与人格尊严,用人单位不能凭借管理优势随意侵犯员工权益。 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职场公平不容随意践踏。企业想要长久发展,必须尊重每一位劳动者,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靠欺压员工获取不当利益,最终只会失去信任、自食恶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6
向山戏

向山戏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