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塌了!”广西贵港,一男子离婚,二女儿归他,大女儿归妻子,可男子发现,二女儿

沛春云墨 2026-02-26 11:59:17

“天都塌了!”广西贵港,一男子离婚,二女儿归他,大女儿归妻子,可男子发现,二女儿越长越不像自己,男子忍不住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他不是二女儿的亲生父亲,女儿是妻子和别人生的孩子,男子越想越气,将前妻告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并退还抚养费,还要前妻赔偿他精神损失费。 2026年2月中旬,贵港市金桂司法鉴定中心的大厅里,消毒水的味道呛得人直皱眉。蓝某死死攥着那份鉴定意见书,手指关节都泛了白,白纸黑字六个大字像刀子一样扎进眼睛:排除亲生血缘关系。 他双腿一软,当场瘫坐在冰冷的长椅上,脑子里反复过着邻居那些欲言又止的眼神,憋了半天,对着空气低吼了一声:"天都塌了!" 这个在贵港港北区开了多年五金店的汉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拼了命挣下的家底和五年的心血,到头来竟是个笑话。 说实话,蓝某这人老实本分,跟前妻杨某的交集能追溯到2001年。那时候两人都没领证就住到了一起,日子过得紧巴巴但有盼头。大女儿降生时,他满心欢喜,特意给孩子取名“蓝杨”,将夫妻俩的姓氏合二为一,藏进孩子的名字里。 这简单的组合,藏着最真挚的心意,也是那段时光里,两人感情最温暖的见证。2015年7月17日登记结婚那天,蓝某满心踏实安稳。家中儿女双全,店里生意蒸蒸日上,在他看来,这样安稳红火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怎么也不会走到差的地步。 可日子久了,柴米油盐的琐碎争执把耐性磨成了粉末。2021年,两人的婚姻彻底散伙,当时做了个约定:大女儿随妈,年仅3岁的二女儿蓝兰随爹,蓝某硬气地没要一分抚养费。 这五年里,蓝某既当爹又当娘,那日子过得叫一个苦。每天清晨五金店还没开门,他得先张罗孩子的早餐,煮粥、煎蛋、送上学,一样都不能落。为了给蓝兰攒学费、买新衣服,他在店里起早贪黑,一件旧褂子穿了好几年都舍不得换,袖口都磨出了毛边。 法院后来统计过,这五年他陆陆续续在孩子身上砸了17万,那是他在货架、螺丝、钳子堆里一颗颗攒出来的辛苦钱,每一分都带着汗味。 结果呢?孩子越长越开,那模样跟他半点关系没有。眉眼、鼻梁、脸型,怎么看怎么不对劲。这种疑虑像野草一样在心里疯长,白天守着店心不在焉,晚上看着熟睡的孩子直发愣。 邻里间的闲言碎语,他并非没有察觉,只是不愿往心里去,更不敢细细琢磨那些藏在话里的意味,只能装作若无其事,把那些细碎的议论轻轻放在一边。 终于,在2026年这个初春,他瞒着所有人带孩子去了鉴定中心。那天他在门口徘徊了整整二十分钟,抽了半包烟才鼓起勇气进去。这一查,直接把过去五年的生活彻底掀翻。 这种被法律界定为"欺诈性抚养"的打击,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自尊被按在地上摩擦。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刻意隐瞒,直接导致蓝某在毫无法律义务的情况下,为一个毫无血缘的孩子付出了高昂的物质与情感成本。说白了,这五年他当的是冤大头,养的是别人的种。 蓝某没打算忍,直接把话撂在了法庭上:孩子还给你,钱你得退我,我的精神损失你得赔!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逻辑很清晰:杨某这种隐瞒真相的行为,不仅是欺骗,更是对蓝某人格尊严和财产权的侵权。根据《民法典》的原则,这种不该由蓝某承担的抚养开支属于杨某的"不当得利",这钱必须得退。 2026年2月下旬,判决书下来了。法院考虑到当地生活水平和杨某的过错程度,判令杨某返还抚养费4万元,并支付8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看看这个数字,再看看蓝某那本5年累计支出17万的账簿,悬殊得令人心惊。从法律尺度看,这是一种权益的回归与平衡。 但从人情冷暖看,那一千八百个日日夜夜里产生的父女情分,根本没法量化。那些半夜起来给孩子盖被子的夜晚,那些省吃俭用只为给她买条新裙子的日子,那些手把手教她写字的黄昏,全都成了一场荒唐的独角戏。 这出闹剧在2026年初的贵港街头传开,留下一地鸡毛。法律确实可以退还那些冷冰冰的抚养费,却永远退不回蓝某在这段错位的父爱中,真实燃烧掉的五年光阴。 有人说他傻,早该查的。有人说他惨,摊上这种事谁都扛不住。但最扎心的是,那个叫他"爸爸"的小女孩,从头到尾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个每天给她做早餐、送她上学的男人,突然就不要她了。 参考信息:广西一男子离婚后发现小女儿非亲生,起诉前妻更换抚养权,退还抚养费!法院判了→ 2026-02-24 13:43·光明网

0 阅读:2852

评论列表

出海吉祥

出海吉祥

10
2026-02-26 18:37

这是男人最悲哀的事情。

山那边的云 回复 02-26 20:49
小孩也是

用户10xxx30

用户10xxx30

1
2026-02-27 00:22

昨天又说山东的,明天又是广东吗?后天河南,大后天上海?你们接下去

小雨伞

小雨伞

2026-02-27 00:52

名字都起好了,难养。

猜你喜欢

沛春云墨

沛春云墨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