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上诉得直”定罪刑期被撤销,港府不服:接着告 2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定,撤销黎智英欺诈案的定罪与5年9个月刑期。这不是他洗白了,只是法律程序上的一次技术性改判。 法院并没有否认他公器私用、占公家便宜21年的事实,只是因为合同条文存在模糊空间,按规则给了他疑点利益。 他一边在牢里搞小动作,女儿还想道德绑架谷爱凌博同情,一边靠律师团钻法律空子,手段一套接一套。 有网友说,但大家别忘了,黎智英因危害国家安全,早就被判了20年监禁,这辈子基本要在牢里过完。 港府态度很硬,直接表态不服,将继续上诉。 法治不是乱港分子的保护伞,法律该走的程序一步都不会少,该承担的代价一分都不会减。 只要证据扎实,最终一定能把他钉在耻辱柱上,绝不放过。 笔者认为,有法治撑腰,有国家撑腰,看着真爽。 对此,你怎么看呢?

伊洛
香港法律,一宗案一判,刑期累加。 港府再查,黎贼港独活动了多少次,就多少宗案,。查漏补阙,杜绝漏判漏罚。
老李
由国家最高法院判
幸福的阳光
有谁撑腰都没有用的。只有死路一条!
幸福的阳光
不服就三十年吧。
隔壁老王
再判决啊?好!死刑立即执行[赞]
博文
让它一直打官司,看它能有多少律师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