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娶不到媳妇的穷苦人家,为了传宗接代,他们想出了一个有悖伦理的办法,其方式对女

蕊蕊聊过去 2026-02-27 17:01:22

古代娶不到媳妇的穷苦人家,为了传宗接代,他们想出了一个有悖伦理的办法,其方式对女性残忍至极,即使放到现代社会,也很难让人接受。 典妻这习俗,最早见于汉代。那时候战乱不断,百姓日子苦哈哈的,男人种地不够填饱肚子,女人纺纱织布也赶不上用度。很多人家穷得揭不开锅,就卖妻卖子来换口吃的。史书上记着,汉元帝年间,关东地区就因为民生凋敝,出现嫁妻卖子的惨况。其实这嫁妻,本质上就是卖妻,一次性断干净关系,跟后来的典妻有点像,但不完全一样。典妻是暂时的,卖妻是永久的,可根子都扎在穷苦和重男轻女上。 到南北朝,典妻慢慢成形。史料里提过质妻和雇妻两种。质妻就是把媳妇押给别人,换笔钱,约定时间赎回本金。雇妻是雇主给钱,让女人当临时媳妇,期限内干活生子,到期走人,钱不退。穷人这么干,多是为了应急,富人借妻则是图传宗。宋代商品经济活络起来,典妻更普遍。熙宁七年,旱灾蝗灾闹得老百姓质妻卖子,父子分离。苏轼在奏折里说,二十年里,因为欠税,卖田雇妻女的数都数不过来。元代刑法志明文禁止典雇女子,可风气已成,禁不住。元世祖时,大臣王朝上书求禁,可见这陋习多顽固。 明清时候,典妻达到高峰,特别是清代。太平天国运动后,农村经济破败,穷人娶不起媳妇,剩男一大堆,就为典妻提供了土壤。江浙一带最盛行,宁波叫典妻或租妻,松阳有坐堂招夫,就是把典夫招到自家,拿典金养原夫。江苏有借妻租妻,借妻不离家,租妻得走人。典妻流程跟正常娶亲差不多,有媒婆介绍,签契约,下聘,迎娶。契约上写明期限、价格,通常三五年,长的十几年,直到生男孩。聘礼给原夫家,比正常娶亲少。典妻分等级,长相好的价高,普通的便宜点。典期内,女人得伺候典夫,干家务农活,满足生理需求,生子归典夫,女人跟孩子没关系。 这习俗对女人太狠了。旧社会妇女地位低,本来就从夫从子,典妻更把她们当货物,转手买卖。丈夫穷病缠身,就逼媳妇出去典当,换钱度日。女人在典夫家,生孩子是任务,挨打挨骂是常事。生下男孩,抱走时她啥都落不着,只能空手回原家。回去了,还遭人白眼,身体精神都遭罪。清律辑注里说,必立契受财才算典妻,贫民典妻女服役的不在此限,可见这事儿多泛滥。官府下禁令一道道,可穷人活命要紧,偷偷干。唐代律令就禁和娶人妻,夫自嫁妻也判徒刑,可民间照旧。宋代买卖妇女多,卖女卖妻成风。明清更糟,卖妻典妻习以为常。 典妻本质是传宗接代。穷人没后为大不孝,富人无子愁香火。女人成工具,用来生子,用完扔一边。清代吴友如画报里有典妻贩婢图,讲广西平南刘某典妻给富家,得三十金去贩婢发财,结果婢女被抢,家室两空。可见这陋习害人不浅。柔石小说为奴隶的母亲,讲阿秀被丈夫典给老秀才,生子后被迫离开两个孩子,心碎一辈子。现实里,这样的女人多得是,春宝秋宝的故事,反映多少底层苦命。 典妻不只穷人干,富家手紧也典小妾到青楼,赎回时男人还嫌弃。商贾出门远,典妻解闷。几兄弟合典一个媳妇,生子大家养。根源在宗法制度,父权制下女人无自主。唐律户婚律禁嫁卖妻女,可父权让丈夫有嫁卖权。元明清承袭,女人人身权转给夫家。寡妇改嫁得自愿,可童养媳守寡改嫁也得同意。民国后,男女平等推,一夫一妻入法,妾地位尴尬。可典妻到新中国成立才彻底禁绝。 这陋习反映旧社会贫富悬殊,妇女权益缺失。穷人典妻为活命,女人遭罪最深。即使现在看,也觉得残忍。回想历史,得珍惜今天平等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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