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危害甚大!”浙江,嘉兴。一名男子为了寻求刺激,满足一己欲望,先后花费2600元在不同场所与同一个失足女发生2次关系。因为行为违法,该男子受到了行政处罚。 男子张某某是平湖市人,平时喜欢吃喝玩乐,且还有更为严重的不良嗜好——嫖娼。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张某某花费2000元,在当湖街道某小区一处商品房内,与失足女陈某某发生了一次交易。今年元旦期间,张某某又找到了陈某某,双方经过洽谈,这次交易价格为600元,但场所改到了某宾馆。 后来陈某某与其他人员发生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拔出萝卜带出泥,顺藤摸瓜查到了张某某,于是张某某也被查获。 到案后,张某某如实交代了上述2起违法事实,表示很后悔,希望能够得到从轻从宽处理。 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嫖娼,已经构成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将其送至平湖市拘留所执行。 嫖娼危害很大,不仅容易导致性病、艾滋病的传播,而且还会带来家庭矛盾,所以做人还是需要洁身自好!
“嫖娼危害甚大!”浙江,嘉兴。一名男子为了寻求刺激,满足一己欲望,先后花费260
灭蝇斗虎
2023-02-22 1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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