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烈,60岁卖虾小贩持刀捅伤三名城管!”天津市宁河区,小贩占道经营,城管提醒他

我是石石石 2023-08-17 11:48:00

“惨烈,60岁卖虾小贩持刀捅伤三名城管!”天津市宁河区,小贩占道经营,城管提醒他离开!但小贩情绪一激动, 拿刀跟城管叫板!后来冲突升级,小贩拿刀把3名城管捅伤!警方:暂无生命危险,小贩已被刑拘!

看到这件事情,网友第一时间居然不是同情城管,而是觉得小贩肯定是有苦衷的!

网友认为,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当事人生活在这个城市,从事这种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对他百般磨难,但他一不偷二不抢,更不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试问一下,当你唯一赖以生存的饭碗被打破,你是否比他还要过激?

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城管是否有暴力执法呢?(来源:帮女郎)

事情发生在16日早晨,地点在宁河区方舟公园附近,在旁边开店做生意的李先生目睹了这一切!

据李先生说,事发地点附近比较繁华,设有区域专门给早餐摊主摆摊卖早点。而商贩老刘把摊位摆在一个十字路口附近,靠近公园一侧,在允许摆摊的区域外面。

而城管5点多就开始过来维持秩序,提醒一些占道的小贩们前往不会妨碍交通的区域摆摊。

若不予配合,工作人员将暂时收走摊主的秤!

可是虾贩老刘却迟迟不收拾搬摊位,他想要卖完就走。结果到了7点多,他的摊位也没有搬离。

眼看要到上班高峰期了,几名城管上去劝老刘赶紧收摊。但不知为何,双方起了冲突,老李拿起刀把3名城管捅伤!

当时围观的人都惊呆了!而3名城管受伤后躺在了地上,流血不止,只能捂住伤口!

还好老刘没有下死手,现场有人报案,警方赶到后将老刘控制住了!

李先生还说,老刘摆摊的位置比较狭窄,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车辆通行。他并没有看到存在“暴力执法”的情况!

那么,老刘的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据警方通报,3名城管手、后背、肚子被捅伤,都没有生命危险,而老刘被刑事,那老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目前城管的伤情鉴定还不知道,但等待老刘的将是铁窗生涯和高额的赔偿!

如果城管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那这个地方有允许摆摊的区域,不能说城管不人性了!

要城管理解小贩,小贩也要配合城管的工作,共同维护好市容市貌!

只能说,老刘太冲动了!拿刀捅出去的那一刻,他一下子毁掉的是连自己一起的四个家庭!

不管怎么说,都不能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更不能去支持老刘!

试想一下社会但凡有矛盾,大家就用这个方式解决,谁敢保证自己不会得罪人?不是应该人人自危吗,怎么还拍手叫好?真的很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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