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玩总是要还的!”江西,安义。一外地男子伙同多人,以包夜为名带按摩女外出开房

灭蝇斗虎 2024-04-08 10:45:47

“出来玩总是要还的!”江西,安义。一外地男子伙同多人,以包夜为名带按摩女外出开房,聚众发生性关系。因触犯刑律,该男子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来源于江西安义县人民法院)   女子黄某某经网友介绍到江西永修县某镇上一个按摩房工作,老板与她按照三七比例进行分成,也就是说,黄某某每次收费100元,要交30元给老板作为“台费”。   男子吴某某,福建寿宁人,出生于1983年,在永修县务工。一天下午,吴某某和朋友刘某一起到黄某某所在的按摩房寻求服务,后来由黄某某分别为二人提供了服务,每人收取100元的费用。事后,为了方便联系,黄某某与吴某某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几天后的晚上,吴某某与另外4名男子一起商量找按摩女共同嫖宿时,吴某某推荐了黄某某,建议找她包夜,其他人表示同意。于是吴某某电话联系黄某某是否有空,并问她是否愿意5人包夜。黄某某答应后,吴某某带着另外4名男子来到黄某某的按摩店。经过洽谈,5人以500元包夜的价格将黄某某带出,到安义县某酒店开了一间房。后来,吴某与另外4名男子轮流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其他人则在旁观看或互相打趣。   又过了几天,吴某某等5人又想共同找黄某某“包夜”,还是由吴某某跟黄某某联系,价格仍是5人500元包夜。上了车,吴某某抱怨说500元包夜有点贵了,黄某某也很爽快,当即表示可以从自己所得的那部分里退200元给他们,这样一夜下来,她实际才得到150元,因为老板是按照500元包夜费进行提成的。   这次他们想到安义县的另一家宾馆开房,但看到宾馆门口有警车,他们害怕被查,于是6个人三三分开入住。黄某某随其中两人在一家宾馆开了房,然后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其他3人担心被查,没有前去参加包夜活动。   八九天后,吴某某等6人轻车熟路来到按摩店找黄某某包夜,还是老价格500元。付完钱后带黄某某外出,黄某某退还200元给他们。到了安义县城后,其中1人因故离开。他们在某酒店开了一间房,5男1女在酒店内轮流发生了关系,轮候的人则在一旁观看或互相取乐。   又过了十几天,吴某某等5人又想找黄某某共同包夜,这次直接略过了按摩房,与黄某某联系好,在安义县城某宾馆门口见面。开好房间后,吴某某等5人带黄某某到房间。黄某某去卫生间冲洗时,其他人将吴某某推进卫生间,二人就在卫生间里发生了关系。当二人从卫生间出来时,被例行检查的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到案后,吴某某、黄某某交代了上述聚众淫乱的事实,其他几个多次参加的人员也陆续被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法院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某某为寻求感官刺激,满足自己的淫乱需求,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多次为首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活动,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淫乱罪。鉴于吴某某是因涉嫌嫖娼接受调查时,主动交待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聚众淫乱的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以聚众淫乱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律师来帮忙#

0 阅读:0
灭蝇斗虎

灭蝇斗虎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