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强奸?婚外情?受贿?山东济南,一名女子实名举报称,当地某交警中队副队长隐瞒已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5-28 08:26:27

醉酒强奸?婚外情?受贿?山东济南,一名女子实名举报称,当地某交警中队副队长隐瞒已婚身份对其展开追求,并在其醉酒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关系。女子得知中队长已婚后要求分手,但还是被骚扰纠缠。女子除了举报中队长的私生活问题外,还举报了中队长其他涉嫌违法行为。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已经对此事发布了通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界面快讯)

据了解,当事人是葛女士。被举报人是某交警中队的原副队长刘某。二人于2020年时认识。

葛女士称,当年刘某是隐瞒自己已婚身份对其展开追求的,并在其醉酒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事后刘某还哄骗葛女士与其成为情侣。意外得知刘某已婚后,葛女士果断提出分手。但刘某不同意。

葛女士同时还声称,其提出分手后,刘某多次对其纠缠、骚扰。目前,葛女士已经向主管部门举报刘某的私生活问题以及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主管部门发布通报确认,刘某于2020年3月至2021年与葛女士确实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2023年6月,主管部门已经对刘某作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的处分。

关于葛女士举报刘某的其他违纪问题,主管部门经调查,没有证据证明葛女士的举报内容属实,并于同年8月,将不对刘某立案调查结果告知了葛女士。

1、主管部门为什么会不对刘某立案调查呢?

不偏不倚!如果葛女士当年报警,说自己是醉酒的,才有可能认定其是被违背妇女意志的,现在已经过去几年时间,不仅没有证据,二人还保持“情侣”关系一段时间,因此,现在是很难作出认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简而言之,违背妇女意志是刑事案件,刑罚起步就3年以上,因此,在不能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情况下,主管部门不会以葛女士单方面的口供,作出认定。

同样的道理,即葛女士举报刘某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当要有证据予以支撑,才能对其立案调查。

因此,主管部门对刘某作出不予立案调查的决定,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虽然不能认定刘某有违背妇女意志一事,但其已婚并与葛女士保持婚外男女关系,这一点很容易查实,因此,主管部门才会认定刘某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并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公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1条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也就是说,通过主管部门对刘某作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降为一级警员的处分来判断,是仅次于最高可处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顶格处分了。

3、刘某婚内出轨已经有了定论,这时其妻子可以对刘某以及葛女士提出维权主张。

具体而言:

首先,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刘某违背婚姻忠诚义务、婚内出轨,侵犯其合法妻子的婚姻权,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合法妻子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主张与刘某离婚。

其次,民法典第1091条同时还规定,夫妻一方因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刘某妻子这时就有主动权了。即其可以主张刘某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刘某通过少分一定比例夫妻财产的方式来作为补偿,但这与第三方的葛女士没有多大的关系。

最后,婚内出轨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刘某与葛女士保持关系期间的花费,侵犯刘某妻子的财产权。

换句话说,刘某的妻子不仅可以主张离婚、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要求葛女士返还接受刘某的所有赠与,至于其是否上当受骗,要看证据说话。

4、事实再次证明,君子只有不立于危墙之下,才能独善其身!因此,提醒网友们,做人做事必须要有底线,切勿任意妄为,否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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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当假皇上难扮演真的更难。

当假皇上难扮演真的更难。

3
2024-05-28 11:54

这男人真是的! 既然女方分手纠缠结果什么都没了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